档案室工作制度与规范(档案室工作制度与规范内容)

一、 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

1、 档案管理体制

(1)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方法进行,在局领导,分管领导、档案室、各科室组成档案管理体制。

(2)建立科学建立科学档案管理网络,各科室需明确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3)档案室成员应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职责范围

(1)是负责档案管理的专门科室,职责与权限按照档案室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2)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机要档案必须定期向上级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

二、 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

(1)各科室整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常务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文件材料及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凡对各科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2、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有相关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必须准确的反应各科室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4)各科室要把归档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档案室移交。

4、归档手续

(1)凡属移交档案室的文件均应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移交档案一律移交原件。

(2)向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三、 档案的利用

1、档案信息工作重点服务于各科室的各项工作。

2、非档案室人员或其他科室查阅档案室,需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3、查阅机要文件必须本单位领导批准,机要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4、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秽,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批注、不准剪裁档案。

四、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性与安全。

2、档案室应该保持整洁、并配备防盗、防火、防高温、防霉、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室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查阅机要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机要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3、查阅机要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4、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按规定进行,不准由个人随意鉴定、销毁。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必须定由两人以上负责,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日期和签名。

七、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局领导安排,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档案员负责做好机要文件的整理、分类,做好收文登记、分发文件、领导传阅和借阅等管理工作。

3、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档案人员的工作,把需要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准确的送到领导办公室,待领导批阅完毕后及时交由档案室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丢弃文件。在传送文件过程中,要增强保密意识,高度负责,保证不丢失,不损害文件。

4、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5、各科室根据档案的范围和要求,制订、整理本科室各类档案材料,按规定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手续齐全。

6、各科室接受接受档案室的指导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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