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四”的目标愿景“金四”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一场系统性改革。目标是通过推动思维和理念、业务和制度、组织和岗责、技术和平台四个方面的转型升级,打造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
一、金税四期的建设内容:
税务总局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切入点,将“金四”与发票电子化改革融为一体,对外称发票电子化改革、对内称“金四”建设。
二、实现目标
1.业务由票点前后延展:以发票电子化为切入点,围绕发票自有业务,向前延展至税费种认定、实名认证、信息确认,向后延展至申报征收、风控稽查等环节,辐射税收管理主要内容进行整体改革和自主创新。
2.职能由散点纵横关联:打破按事逐级分散设岗惯式,推动职能配置由层级化向扁平化转变,统筹设计与发票电子化、智慧税务相适应的职能岗责体系,从纵横两方面对职能岗责进行整体关联和增减优化。
3.系统由基点向上支撑:基于支撑电子发票应用功能,按照筑牢基础层、完善数据层、做强支撑层、灵活应用层、多元渠道层的思路,整体统筹设计。
4.在业务和制度上:以数据要素驱动业务流程再造,以发票自有业务改革带动增值税等关联业务制度优化,以发票自有业务改革带动关联业务制度优化,以内控内生化健全税务监督体系。
5.在组织和岗责上:适应分类管理、智能服务、精准监管、联动分析的业务发展要求,优化税务组织职责和岗责配备。
6.在技术和平台上:运用成熟可靠的国产云技术,通过新建新一代税务信息系统支撑发票全面电子化、执法方式优化和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关键信息系统应用级灾备和云安全管理体系,优化整合金税三期主体应用、党务政务业务系统,构建智能、稳定、高效、安全的税收治理大平台。
三、“金四”建设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7月— 2021年12月)开发上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 在广东、上海、内蒙三个试点省开出“全电”发票
• 推进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修订
第二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
• 开展新电局的应用架构设计
• 上线首家国产信创省级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电票平台1.5版
• 启动“大循环”验证,实现三个试点省“全电”发票互开,拓展受票试点省份至六个
第三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
• 开展“全电”平台推广
• 开展新电局试点
• 开展总省两级联动试运行
第四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推进新电局和征管规范3.0全国部署上线
• 完成“全电”发票推广
• 全面驱动党务、政务、业务融合和数字化转型
• 开展决策指挥体系的数字化探索
• 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第五阶段(2024年1月— 2025年底)
• 融通总省两级信息数据
• 融合金三系统和新电局功能
• 完成党务、政务、业务信息化架构重整
• 搭建完成 “金四”业务体系
• 基本建成智慧税务及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配套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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