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农业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和建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月17日一18日,2016年广东省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暨培训班在江门市召开,市农业局副局长张金龙同志参加了会议。
2016年广东省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暨培训班在江门市召开
会上,张金龙就我市在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作典型交流发言。 张金龙指出,近年来,在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各级农业项目,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年,全市共落实农业项目资金8.2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2亿元、省级财政5.31亿元、市级财政1.9亿元,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良好的扶持引导和示范带动效应,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农业局副局长张金龙在会上做典型交流发言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水平。成立了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的农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业务科长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制定了《惠州市农业局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完善、审批、下达、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将项目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项目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实施四项制度,提升决策水平。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一是专家评审制度:建立《惠州市农业项目管理专家库》,为我市农业项目评审提供智力支持,专家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项目资金审核制度:成立局项目资金审核小组成员,负责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项目立项依据等进行总体审核,把关统筹。三是项目公示制度: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在惠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接受申报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四是局党组集体讨论制度:所有的农业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形成最终结论。这四项制度的有机结合,为我市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化、程序化的决策机制,从而大大减少了因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问题引起的质疑和投诉,保障了后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整合项目资金,提升效益水平。2015年,我局参照省厅的做法,联合市财政局制订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归并整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对原有的45项、1.28亿元的市级农业项目,整合为8个大项目。项目整合归并资金,有利于统筹安排,集中资金安排重点产业、重点项目。
特别是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争取市政府出台了《惠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和《整合资源建设惠州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每年整合农业、国土、水务部门的农田水利专项资金2825万元作为市级配套建设资金,由我局掌握使用,重点用于在高标项目区打造市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十二五”时期,我市共将亩均建设标准提高了300-400元,同时打造了25个市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其中2012年度的7个已经完工,2013和2014年度的12个已经开工建设,2015年度的6个已经下达建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还根据高标项目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特点,创新管理模式,对项目档案管理、技术指导、施工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采取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的办法,利用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优势,解决了农业部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等实际问题,达到了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建设成效的目的。我市的高标农田建设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国土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12、2013、2014年度农田建设工作均获得省政府的表彰奖励,2013、2014连续两年全省排名第一。
(四)加强督促检查,提高监管水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惠州市农业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了业务科室监督为主、审计监督为辅、内部审计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模式,推动各级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我局每年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农业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一至二次全面检查,每年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承担单位的重点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促进农业项目管理的不断规范化。近年来,我市实现了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全市农业系统范围内较少出现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各单位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项目单位管理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方面确保了资金安全使用、规范高效,另一方面有效遏制了农业项目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确保了干部安全。
供稿: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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