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竞争无处不在,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走科技路线,进行科技创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以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为基准,紧紧围绕创新手段促发展。为此,国网兴安供电公司乌兰浩特供电服务中心新区供电营业站特制定了《新区供电营业站管理办法》,达到“用制度办事,用创新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促进创新工作的开展,夯实管理基础。
管理办法筹备期间,站长、副站长及技术员积极收集上级工作要点安排、员工意见及建议,包括线损治理,台区普查,电费催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措施,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形成最终版的《管理办法》。8月初,班组例会上进行了宣读,订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是对工作负责。管理办法中也确立了员工工作及创新的奖惩机制,奖励的指标明确,办法清晰,使员工了解奖罚标准。并提出对于创新,要结合实际工作,要与乌兰浩特供电服务中心秦立辉创新工作室成员紧密沟通日常工作存在的技能问题、所需、困惑等等,规范开发创新成果。目前,新区供电营业站工作人员正与计量人员探讨提高批量轮换电能计量表计的创新措施。
新区供电营业站除了用制度管理员工,同时还在用“心”管理员工,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的潜质。同时,新区站也会不定期的开展全员“照镜子”的活动,“照镜子”是一种激发员工自我认知与他人认知的一项心理冲击过程,是一次重新打破又再次凝聚团队的过程,“照镜子”活动效果得到全员的一致认可,在活动中员工们的情感凝聚力更强,为接下来的工作有更加积极的影响。
下一步,国网兴安供电公司乌兰浩特供电服务中心新区供电营业站将结合实际工作,继续完善管理办法中的不足之处,不断缩小工作中的短板,发挥创新手段促发展,确保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都科学规范。(作者: 张珊珊 卫雪 责任编辑:谭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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