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总部经济罗主任不交税的钱,没有一分是干净的。我是税务老罗,8年财税合规实战专家,注册税务师,新商业构架师,知名企业特约税务讲师。专注居间、股权财税问题领域,精通制造、零售、互联网行业及高净值个人财税规划及全面预算管理。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方支付报酬的合同。为了降低双方在居间项目中的风险,这里为大家整理了签订居间合同需要注意的十个问题,总结为:九个明确,一个防止,最后一点尤为重要!
说白话,讲干货。不交税的钱,没有一分是干净的,大家好,我是@金谷总部经济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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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签约主体
首先在签订之前,居间方与委托方需要明确的是以什么样的名义签订。居间方是以个人名义签订还是以公司主体进行签订,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后面的税务问题。
二、明确居间合同的签订形式
如果你只是单纯充当中间人角色撮合双方成交,签订的就叫做居间合同。但如果你在撮合双方的同时,又给甲方或者乙方提供一些如市场信息咨询、数据调研、公关等服务,那最好你就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三、明确交税及开票问题
(1)明确谁交税
即这笔居间费,谁承担税金。一种是由委托方代扣代缴,另一种是居间人自己承担税金。
如果居间方是个人:不管是代扣代缴还是居间人自己去交税,都是需要按照20%~40%的来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大点的居间,最后需要按照45%交税。简单来说,代扣代缴交的税是从居间人收到的居间费里扣除的,只是省去了居间人自己完税的麻烦,但是需要交的税费是不会变的。
如果居间方是公司:那居间费进入企业公户后,则需要交纳25%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如果提现还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在46%左右。
对应有没有什么方式能够提升到手利润,别急往下看!
(2)明确开票类型
委托方在支付居间费后,一般是需要居间人开具相应的发票,需要3个问题:①开专票还是普票;②开几个点的票;③开票类目是什么。
注意,个人只能去税局代开普票,没法开专票,公司能开普票或专票。对于居间费发票不知道怎么开的同学,可以推荐以下3种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开票方式。
①自然人委托代征:即个人到税局做税务登记,这种方式可以开具1%的普票。参照目前现行部分园区政策,个人委托代征可享受0.5%-0.8%的个税核定,综合税率3%左右,比原来45%的税率,省了不少!
②个体户核定: 目前国家正在推行个体户减免政策,可通过成立个体户的方式去收款开票,并且个体户可以开1%、3%的普票或专票。居间人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用个体户的名义来收款,可以享受个税0.6%核定政策,最后综合的税率在2.5%–3%左右,省成本的同时,还能开专票!
③有限公司财政奖励:这种方式可以开具6%专票或普票,在一些经济扶持的地区,会有相应的所得税与增值税扶持奖励给到当地注册的企业,比例一般是80%-90%。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在一些有税收扶持的园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去接这笔居间费,然后开票。
最后再结合个体户核定的方式,将完税后的提现即可自主支配,综合下来整体税负4%左右,即可开具6%专票。
四、明确委托内容及成功条件
双方约好做什么项目,什么内容,并且要约定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是居间服务成功。是要甲、乙签订合作合同后才算成功?还是介绍甲、乙见面就算服务成功?即居间服务达成的标准要写清楚,主要是为了避免委托方以各种理由推迟支付时间。
五、明确款项支付方式
明确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日期。最好的情况下是在甲乙双方合同或者是项目落地后,一次性支付,避免后期拖着不支付。对应大额居间的情况,也可以在居间合同里规定的写好,项目分几期,对应的居间费分几期,以什么方式支付。如果是不按照规定的时候支付居间费,那么就有权利要求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六、明确居间过程中经费的承担问题
首先咱们明确知道报酬和费用是两回事,所谓报酬就是居间成功取得的收益,而费用是居间活动产生的成本。所以报酬是居间成功才有的,而费用不管居间是否成功,一般是客观存在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看,当居间人促成合作成交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七、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反过来,如果居间人存在传递虚假信息、虚假交易或者伪造信息等行为,或者因为居间方的行为失误导致项目失败,委托方同样也可以提出中止合作,并因此出现重大损失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八、明确合同生效与终止
委托方与居间人需明确居间活动的开始日期及终止日期,大部分居间是以甲乙双方签订项目合同后,居间活动算作结束。
九、明确合同解除说明及其他约定事项
明确可能导致居间项目无法进行的说明:如第一个,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第二,政府行为,即政府发布的新法规、措施等导致居间项目无法进行;第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游行等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其他约定事项一般包含:①其他附加条款,居间人与委托方出主合同以外,其他约定的事项。②合同基本说明,比如一共几份,以及双方合同生效说明;③合同争议解决说明:即双方针对协议内容存在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居间方或者是委托方的所在地市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一点,是最为重要的一点,防“跳单”行为!
十、防止“跳单”行为说明
想利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的同时绕开居间人交易就是“跳单”。跳单是一种严重的不诚信行为。对于这个问题同样需要写进居间服务合同里。明确只要委托方是通过居间人的介绍接触到了甲方,那么不管在私下与甲方达成合作,同样视为居间服务成功。
法律规定:即使“跳单”,居间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这一点在现实中相对复杂,站在居间人角度来说,及时完善合同、书面确定交易信息非常重要,不然,会加大居间人的维权难度。
十一、写在最后
最后,@金谷总部经济罗主任要告诉大家的是,所有财税规划的前提,是以真实业务为依托,并且是合规合法合理的。那么居间费的规划,也一定是事前规划,事前搭好业务框架。
下一期,我们聊聊,目前比较火热的,个体户的核定政策问题
不交税的钱,没有一分是干净的,我是@金谷总部经济罗主任,咱们下期见!
税务老罗,8年财税合规实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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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居间、股权财税问题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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