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的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1、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宏观监督管理,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我国的建筑市场,许多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成立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主要是从法律和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合同管理。包括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的行为;制订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确定损失赔偿范围;以及调解施工合同纠纷等。
2、业主对合同的管理
业主对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施工合同的前期策划和合同签订后的监督方面。业主要为承包商的合同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者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
3、承包商对合同的管理
承包商对合同的管理,应自觉把加强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容,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并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承包商是合同的实施者,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最细致、最复杂、最困难,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影响也最大。因此,一般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以承包人为论述对象,显然,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作用日趋重要,而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必要和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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