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启动2024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并发布《2024年成都市第一批
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批申报项目共6个业务类别
分别是——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
科技金融资助
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
科学技术普及资助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10月7日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明确了高端芯片、新型显示等13个支持领域,将采取前资助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支持。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细胞与基因治疗、核科学、新型材料、空天科技、深地等前沿领域。采取前资助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资助对象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民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拨部分)15%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外合作项目)按10%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配套资助。
科技金融资助,包括天使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科技保险补贴。
其中,天使投资补助面向在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以投资款进账时间为准),获得天使投资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进行一次性经费支持。
债权融资补助面向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完成债权融资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资助类别包括信用评级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担保费补助、贷款利息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一类别具体要求执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面向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调整层级)的中小企业。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30万元;对符合条件由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10万元。
科技保险补贴,面向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将对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每户每年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贴。
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将对成都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众创空间升级为孵化器或加速器、孵化器升级为加速器给予一次性差额补助;对域外知名机构来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按类别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成都市新纳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新获批国家级孵化器、新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科学技术普及资助,包括科普基地建设资助和科普创作资助。对符合科普基地建设资助条件的单位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对符合科普创作资助条件的单位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申报要求有哪些?
申报程序是什么?
申报时限是多久?
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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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2023年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其中,前资助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必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八)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22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22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材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供)。
(九)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失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成都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对应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或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成都市科技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成都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17:00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7:00时;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7:00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成都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3年10月7日17:00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028-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028-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注意事项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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