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所有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二、档案种类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方案档案:包括铁路线路、车站、车辆、信号等设计方案的档案。
2.工程进度档案:包括铁路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进度的档案。
3.工程质量档案:包括铁路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的档案。
4.工程变更档案:包括铁路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变更的档案。
5.验收档案:包括铁路建设项目各阶段验收的档案。
6.投入使用后维护档案:包括铁路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维护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要求
1.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应当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2.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收集、整理、保存。
3.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4.对铁路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保存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四、档案管理期限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保存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5年。
五、其他要求
1.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应当与铁路建设项目的其他资料同时保存。
2.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和分类。
3.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检索和查询。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铁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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