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严控新进人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云南楚雄、广东惠州、湖北十堰等地正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一批管理办法接连落地。

近日发布的云南楚雄市委编办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提到,当地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严格落实“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十二条措施”,及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和岗位类别,建立健全人员信息台账,做到底数准、情况清,采取“集中会议、分组负责、条块管理、分类操作”的方式,与32家部门“面对面”沟通、逐人进行分析研判,强化风险评价、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

楚雄市委编办草拟了《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管理办法》,逐步解决编外聘用人员无序扩张、日常管理使用不规范、用工风险大等问题。官方介绍,截至2022年10月30日,精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265人,精简压缩比例6.5%,减少财政支出361.43万元,实现了“双控目标”。

在广东惠州,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所称的编外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使用经市政府核定批准的编外人员指标招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新增工作任务问题。”上述办法开篇明确,编外人员管理严格遵循“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分类施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申请编外人员指标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用人单位工作确有需要(如新增工作任务);有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以上部门文件依据;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用人单位现有及新增后编外人员指标数原则上未超过本单位编制数的10%(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及教育系统,其编外人员指标数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此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须实时将编外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编外人员名单有变动的随变随报。

湖北十堰也在近期出台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湖北日报客户端3月31日消息,为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十堰市通过调研摸底、清理规范、建章立制完成了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近日,十堰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十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长效机制。

该办法分别对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用工单位职责进行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数量只减不增。现有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合同到期后继续聘用的,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合同。采取联合监测监管,从人员审批、人员聘用、薪酬发放、考核管理等方面层层把关。

该办法还强调严格准入审核,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由用工单位提出申报计划后报市委编办审核。用工单位有职能任务不够饱和、列入市级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为依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等情形之一的禁止聘用。聘用编外人员按照申请、审批、下达、聘用、合同签订、人员备案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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