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合同可能存在的财务、税务风险和控制税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的所有采购、销售合同及其他合同。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是指合同在正式生效前的审核。合同经财务审核后,需要签署会审单和会审意见。
第三条:合同生效后,合同经办人需将一份合同原件交财务备案,作为财务收付款等业务的依据,财务部分需要签署交接清单。
第四条:财务审核合同的审核要点
1、合同交易对纳税的影响,有无税务成本更优化的交易方式,并论证其可行性。
2、合同中关于收付款条款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考虑对公司资金和纳税时间的影响。
3、审核合同中关于发票的取得、开具、发票种类、时间等问题,如无此条款,需提请合同草拟人补充该条款。
第五条:合同的草拟、其他部门会审及合同授权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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