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月31日上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在许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成果。《国资报告》杂志邀请国资委相关业务厅局、地方国资监管部门、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员工代表、产业链合作伙伴、专家学者等纵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成效。
今天,我们为您分享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的署名文章《新时代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健全完善 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充分彰显》——
新时代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健全完善
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充分彰显
文 ·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国资报告》杂志2022年第8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资监管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作为国资央企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棒”和“最初一公里”,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中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立足中国实际,不断推进国资监管体制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国资监管体制在重塑中迸发出生机活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提供了坚强保障。
着力提升专业化监管效能,促进国资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立足直属特设机构职能定位,探索创新有别于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的专业化监管方式,形成涵盖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考核分配、改制重组、资本运营、财务监管、监督追责等各环节的出资人职责体系,着力构建起与我们党集中统一领导优势相适应、组织动员优势相衔接、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相配套的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
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不断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完成权责清单制定,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产业集团“一企一策”实施授权放权,充分激发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动力。创新分类监管理念,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支持企业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在航天、深海、能源、交通、国防军工等领域涌现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
加速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着眼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突出抓好做强做优主业实业,推动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制定出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积极推进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联合重组、中国电科重组中国普天,推动中国星网、中国稀土集团、中国电气装备、中国物流集团、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等企业顺利组建,完成国家管网集团资产重组,国有资本进一步向主业企业和优势企业集中。
全面加强国资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优化机构设置与促进职能转变、理顺机构职责统筹结合,持续完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方式手段,不断优化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组织机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推动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基本建成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启动实施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专项行动,有力促进国资监管由结果静态向实时动态转变。加强国资监管人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组织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加强关键岗位锤炼和交流培养,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国资监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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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构建体系化监管闭环,形成具有出资人特色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模式
坚持全面履职、高效履职,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三项职责统一起来,有效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统筹稳增长、抓改革、强创新、促发展、防风险等多重监管目标,实现监管领域全覆盖。
巩固强化党建工作体系。围绕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公司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统一。全面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增强。推进党建责任考核与生产经营责任有机融入企业治理体系,实现企业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调整重塑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闭环,打造出资人监督完整链条。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提升防范重大资金损失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有机协同、形成合力。持续加大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的查处力度,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增强制度和规定刚性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兜底”作用,使国资监督“长牙带电”,国有资产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夯实。
着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体系。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以统一目标、统一政策、统一节奏上下贯通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逐步形成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衔接规范、行权履职协同高效、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的良好格局。大力推进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本完成,省级层面绝大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均纳入国资监管体系,有力改变了过去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条块分割的局面。持续深化央地合作,推动中央企业积极服务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忠实践行法治化监管理念,实现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章立制、依法规范决策,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健全完善涵盖国资监管各业务领域的规则制度,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240余件,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建成,行权履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管理,着力提升文件质量,加大废止、修订和整合力度,制度文件的科学性、有效性、实效性持续增强。推动制度文件网上集中公开,在国资委网站设立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专栏,便于企业查询适用。
加强运用法治化方式行权履职。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一企一策”制定完善公司章程,依据股权关系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行权履职程序不断规范。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印发《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推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及绝大多数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从严开展董事会和董事管理考核,跟踪了解掌握董事会运行情况和董事履职表现,督促履职尽责,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决策作用不断强化。对股权多元化国有全资公司探索实施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和监管机制,制定实施《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股东会工作指引(试行)》,股东会治理和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差异化监管取得实质进展。
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对“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深化合规管理,推动企业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全领域、全级次、全方位合规风险与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强化境外依法合规经营和重点领域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应对,有力保障企业行稳致远。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在国资系统普及应用,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国资监管体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以“三结合、三统一”“三化优势”为特征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是行之有效的。新征程上,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动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完善、成熟定型,进一步发挥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优势,不断夯实筑牢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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