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6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企业与劳动者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系统所属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 劳动合同签订的权限分配

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授权本单位第一责任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的组织工作。

第四条 新入司员工自入司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用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签订或续签的期限。续签年限原则上应大于首次签订年限,具体年限由各产业集团自定。

第六条 员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首先由员工本人书面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续签申请,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该员工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建议是否继续聘用,并将建议以书面形式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完毕后的结果交至人力资源部。

双方同意续订的,需在原合同到期7日前办理续订手续,若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同意继续签订,则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并依法终止原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 合同约定工资额:

工资数额可按基本工资填写。

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各单位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要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对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追讨违约金。

第十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员工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体检合格证明、与前一公司离职的证明。

第十一条 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门必须下达书面劳动合同签订通知书,并要求该员工签字确认,仍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 对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可采取劳务派遣或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合同或由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订立协议。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十三条 各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解除合同的原因。

2、解除合同的时间。

3、补偿金额(若有补偿金)。

4、双方当事人签字。

第十五条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达《员工违纪警告通知书》送达本人并签认,进行教育警告。经教育无效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本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本人并签认: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员工离职时应办理工作交接。依照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各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二十条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因岗位特性可能知悉公司管理、业务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职期间不泄露公司的任何经济、商业秘密,否则,公司有权对其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人力资源部和风险管理部(法务部)共同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系统内流动时的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员在【 】各公司间流动时,原则上需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人员调动频繁的情况,可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几点:

1、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变更后各公司的责任;

3、工作内容和地点;

4、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第二十三条 人员在【 】 系统流动的,工龄在【 】系统内连续计算,在第一个单位有试用期,且已过试用期的,下一个单位不再约定试用期,未过试用期的,在下一个单位继续试用至试用期结束。

第五章 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须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不得推诿,禁止矛盾上交。劳动争议按照“谁管理谁处理”的原则,分级负责。

第二十五条 若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产业集团需制定各自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并报控股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您于【 】年【 】月【 】日主动提出与【 】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公司经考虑予以同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本月的考勤截止【 】年【 】月【 】日。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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