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专项督查的通知

  内农牧质发﹝2017﹞216号qfd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qfd

  为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加强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要求,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qfd

  一、督查范围qfd

  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阿荣旗、扎赉特旗、喀喇沁旗。qfd

  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开鲁县、商都县、丰镇市、杭锦后旗、五原县、乌审旗。qfd

  二、督查内容qfd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重点督查将监管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将监管经费纳入地方1212财政预算;依法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农牧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创新制度机制等情况。qfd

  三、督查方式qfd

  督查工作采取检查材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查范围包括乡镇监管站、县级检测站、种养殖基地、农资门店等。qfd

  四、有关要求qfd

  请各盟市组织创建县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核查工作表要求(见附件),按照农业部“五化”、“五率先”要求,积极查漏补缺,并认真准备好备查材料。现场核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有关要求,轻车简从,节俭高效,备查材料要真实、客观反映创建工作落实程度。qfd

  赴各地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qfd

  联系人:陆荣杰 联系方式:0471-6652070qfd

  附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核查工作表.docqfd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qfd

  2017年7月25日q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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