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程审批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盘活土地厂房存量资产,加快工业投资项目落地速度,枣庄市聚焦土地资源紧张、企业选址困难等问题,通过策划项目生成、匹配资源需求、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创新推出“11230”零增地审批模式。“11230”零增地审批模式是指提前谋划工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进行“1对1”策划匹配,策划落地要求,匹配最优方案;对确定租赁方案的项目实施“1”个审批流程,提供全链条管家服务;实现生态环境、审批服务“2”部门联合会审、并联审批,其他部门意见汇总为告知承诺;同步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节能审查“3”项审批事项;项目审批办结结果及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审管“0”缝隙衔接;实现项目建设“拎包落地”,项目用地“零增”。
该审批模式自6月实施以来,已为枣庄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润泰屋顶4.2MW分布式光伏发电、山东德玮电子有限公司半导体自动测试设备制造等项目进行了策划匹配,为项目方解决寻找厂房问题,为出租方解决了寻找租户问题,办理投产前手续,审批环节平均可压减75%,审批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压缩比率达90%,极大节省了项目方和厂房出租方资源信息查找、核验的时间,提高了双方合作可能性,同时提升了审批效率,助推项目快速投产达效,得到企业群众一致好评。
一、“1对1”项目策划匹配。一是开展项目论证。对有租赁厂房意向的项目,开展前期策划生成,招商引资部门召集发改、能源、生态环境、工信、应急、行政审批等部门,论证项目产业政策、能耗强度、环境影响、产能情况、安全生产要求等内容,出具明确论证意见,梳理形成审批事项清单提交项目单位。二是统筹厂房库房资源。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镇(街)政府梳理汇总经济开发区、镇(街)工业园区等工业片区闲置的厂房库房资源情况,明确各闲置厂房拟招引项目类型,将闲置的厂房库房信息统筹管理。三是开展资源匹配。对符合“租赁即开工”实施范围的项目,在前期已进行厂房资源策划的基础上,快速进行项目和厂房的匹配服务,组织符合项目适用条件的厂房出租方和项目方进行集中协商洽谈,确定项目的土地和房屋要素。
二、线下线上“1”套审批流程。一是线上线下申请。符合“租赁即开工”实施范围的工业投资项目,企业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线下,各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租赁即开工”综合服务窗口,专人专窗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办理等服务;线上,依托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置“租赁即开工”模块。无论线下线上,企业申请时只需填写“租赁即开工”项目审批申请表,提供或上传项目简介、租赁意向书、承诺书,即可办理“租赁即开工”业务。二是明确实施范围。对租赁厂房(库房)、符合产业政策、土地产权明晰且不改变用地性质、无新建及改扩建的工业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租赁即开工”审批模式,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信息互通、审批互认,一个流程、一办到底。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在不改变原有土地产权和厂房类型的前提下,采取“租赁即开工”模式审批,明确办理事项,无需办理规划、施工手续。三是拓展适用范围。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登记表和未作特别规定的项目纳入租赁厂房实施范围,拓宽企业受益面。
三、“2”个部门并联审批。一是实行部门联审。项目主要联审部门由原来的8个审批部门压缩至2个,分别是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局,其他部门意见汇总为告知承诺,由项目方推行承诺制,通过并联审批,项目签订厂房(库房)租赁合同即可落地开工。二是简化办理方式。在落实《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鲁经信改〔2018〕151号)的基础上,探索全类型租赁厂房实行告知承诺制,合并承诺内容,允许先建后验,节能审查在投产前完成即可,简化办理方式。三是推进市政设施联合报装。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建立部门联动服务机制,完善水电气热信协同流程,实行“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制度;需要供电、供水、排水、燃气、供暖、通信的,租赁单位可在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市政设施联合报装;各专营单位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实时获取项目接入信息,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和方案咨询,对接企业报装意向,精准掌握客户需求。
四、“3”项审批同步办理。一是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对所有涉及事项实行在线申报、综合受理、部门协同、限时办结,实现“租赁即开工”审批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足不出户就能“网上办、网上审”。二是部门并联办理。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第一时间对项目并联办理,结合准入条件和行业规定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同步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节能审查3项审批事项,极大提升开工前项目手续办理效率。
五、审管“0”缝隙衔接。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项目审批办结结果多途径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实现审管信息互通共享、无缝衔接,确保项目落得快、管的好。对已经承诺开工的项目,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承诺事项和标准开展施工建设;如因不能兑现承诺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相关损失,由行政相对人自行承担,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二是组建管家式服务队伍。组建由各级审批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高效项目管家队伍,公布服务电话,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全程服务,及时梳理开工手续办理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指导企业准确提交相关审批材料,跟踪解决问题,协调推进项目落地,构建主动对接、精准订制、全程跟踪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建立“租赁即开工”项目库,对不同项目量身订制“一企一策”帮包方案,为项目提供“订单服务、专班服务、上门服务、全程服务”四项服务,实现“一对一”精准帮服,并持续跟进建设进展;建立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台账,及时记录、反馈办理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一站式、保姆式的精细化、人性化帮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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