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号
为规范新疆工会经费开支行为,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支出,加强工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各级工会组织及其经费支出。
第二条 经费来源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来源包括:工会组织经费、企业工会经费、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机关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 经费开支范围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工会组织活动、工会干部培训、职工福利、工会工作费用、工会设备设施维修等。
第四条 经费开支标准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经费审批权限
新疆各级工会经费开支由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审批,并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经费使用监督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 其他规定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各级工会组织及其经费支出。
新疆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开支管理的监督,确保工会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