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号

为规范新疆工会经费开支行为,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支出,加强工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各级工会组织及其经费支出。

第二条 经费来源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来源包括:工会组织经费、企业工会经费、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机关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 经费开支范围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工会组织活动、工会干部培训、职工福利、工会工作费用、工会设备设施维修等。

第四条 经费开支标准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经费审批权限

新疆各级工会经费开支由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审批,并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经费使用监督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 其他规定

新疆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各级工会组织及其经费支出。

新疆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会经费开支管理的监督,确保工会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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