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行政单位经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事业行政单位经费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经费用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事业行政单位经费是指事业行政单位用于开展业务和工作的经费,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审计、税务等费用。
第二条 事业行政单位经费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本细则实施之日起,事业行政单位在使用经费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制度,制定经费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预算方案使用经费。
第四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的节约管理,采取措施降低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六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的资金来源的管理,确保经费来源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的财务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和有序。
第八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资金使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条 事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经费资金用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 本细则的具体实施由事业行政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业行政单位经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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