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总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工作,包括工会组织建设、工会活动、工会干部培训等方面。
第二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使用。
第三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当加强内部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有:
(一)工会组织收取的会费;
(二)工会组织经费拨入;
(三)企业赞助;
(四)政府补贴;
(五)其他来源。
第五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使用,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滥用、超支。
第六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用于工会组织的建设、活动、干部培训等方面;
(二)遵循合法、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遵循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三章 经费预算
第七条 河南省总工会应当制定年度经费预算,经工会领导机构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八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会组织建设经费;
(二)工会活动经费;
(三)工会干部培训经费;
(四)其他经费。
第九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预算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预算应当与工会工作相适应;
(二)预算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三)预算应当合理、科学、高效。
第四章 经费支出
第十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支出,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滥用、超支。
第十一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用于工会组织的建设、活动、干部培训等方面;
(二)遵循合法、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遵循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十二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支出,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滥用、超支。
第十三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预算应当与工会工作相适应;
(二)预算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三)预算应当合理、科学、高效。
第十四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支出,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滥用、超支。
第十五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用于工会组织的建设、活动、干部培训等方面;
(二)遵循合法、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遵循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六条 河南省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经费使用报告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七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用于工会组织的建设、活动、干部培训等方面;
(二)遵循合法、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遵循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十三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支出,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滥用、超支。
第十四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支出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预算应当与工会工作相适应;
(二)预算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三)预算应当合理、科学、高效。
第十五条 河南省总工会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标准、方式等支出,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滥用、超支。
第十六条 河南省总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经费使用报告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安全和有效。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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