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成理校教〔2023〕9号)

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的认定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成都理工大学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标准

1.项目认定标准

项目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内容:项目应当围绕教育教学目的,以教学和实践为主,体现教育教学类项目的特征。

(2)项目来源:项目应当来自于成都理工大学教学团队和教师的研究和实践。

(3)项目质量:项目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体验。

(4)项目成果:项目应当产生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或社会价值。

2.成果认定标准

成果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果内容:成果应当围绕教育教学目的,以教学和实践为主,体现教育教学类成果的特征。

(2)成果来源:成果应当来自于成都理工大学教学团队和教师的研究和实践。

(3)成果质量:成果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体验。

(4)成果形式: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

二、认定程序

1.项目认定程序

项目认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报项目:教师和学生可以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应当符合项目认定标准。

(2)审核项目:成都理工大学教学管理部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应当符合项目认定标准。

(3)认定项目:成都理工大学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

2.成果认定程序

成果认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报成果:教师和学生可以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当符合成果认定标准。

(2)审核成果:成都理工大学教学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成果应当符合成果认定标准。

(3)认定成果:成都理工大学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认定符合条件的成果。

三、其他事项

1.认定结果:项目和成果认定结果将在成都理工大学官方网站发布,并公开查询。

2.申报要求:教师和学生应当遵守本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申报项目和成果。

3.管理职责:成都理工大学教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和成果的管理和认定工作,确保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就是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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