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管干部任职前公示最新
为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现对长春市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15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次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任前公示对象廉洁自律问题,请向长春市组织部门反映。
反映情况的方式和渠道:
1. 电子邮件:请将反映情况的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邮箱:jt://www.jinan.gov.cn/zhaopin/
2. 电话:请拨打长春市组织部门的电话:0431-87777777
3. 来信:请寄送到长春市组织部门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1号
公示期间,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同时,对反映问题较困难、不便上网或无法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的,可代为邮寄、送达或保留通讯方式。
此公示仅代表本次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收集,并不代表任何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长春市组织部门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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