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

广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

为规范广西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广西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定了工会经费开支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规范了工会经费的结算和管理方式,明确了各级工会经费的支出渠道和来源。

办法规定,广西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工会组织履行其职能,开展职工维权、职工福利、职工培训和职工教育活动等。具体开支范围包括:

1. 工会组织办公经费;
2. 工会组织举办活动经费;
3. 工会组织职工培训经费;
4. 工会组织职工福利经费;
5. 工会组织职工维权经费;
6. 其他与工会活动相关的经费。

办法规定,工会经费开支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并实行民主管理。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应当经过工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工会批准。

办法规定,各级工会经费的支出应当经过工会会员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来源进行支出。工会经费的支出应当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不得用于与工会活动无关的开支。

办法还明确了各级工会经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自治区工会经费的审批权限在本行政区域内,地、州、市、县(市、区)工会经费的审批权限请咨询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广西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为规范广西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保障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会应当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用于工会工作和职工福利,为建设美好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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