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文件规定
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是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一项重要支出,也是保障党务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现将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文件规定如下:
一、津贴发放标准
党务工作者津贴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的不同,分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和中高层党务工作者两个等级。基层党务工作者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中高层党务工作者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3000元。
二、津贴发放范围
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范围仅限于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基层党员和中高层党员。党务工作者津贴并不包括其他职业的人员,如教师,医生,公务员等。
三、津贴发放方式
党务工作者津贴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财务部门进行发放,每次发放的时间为一年。
四、其他规定
1.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或减少津贴水平。
2.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必须保证公正性和合理性,不得因为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而降低津贴水平。
3.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必须保证及时性和准确性,每次发放津贴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财务审计。
以上是党务工作者津贴发放文件规定的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党务工作者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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