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背景下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党建背景下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与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

原标题:党建背景下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承

在当前加深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背景下,由我党建设领导的现代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在党建背景下推行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全面深化法治体系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当前政治经济现代化的重要表征和必然要求。在我们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充满信心的同时,充分做到理性传承,对传统法律文化的限度做到充分认识,对其中心主旨做到明确把握,从社会实践、思想制度层面构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机制。

一、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的时代要义

在当前加深精神文明建设背景下要用法制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保障,施行全面依法治国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求。而从整体的社会发展架构来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单指经济强盛,还应该体现在传统文化以及社会方面,而实现这些美好愿景的基础需要法制来保驾护航。当前要在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施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先进经验,开拓出依托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中国道路与中国模式,这也反映出了当前中国法治发展的国家主体意识,这条道路是在我国法治主体对本国国情做出了精准的把握之后,自主选择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以及法治发展方向。

从实际的意义来看,传统法律文化的推动力量对于当代中国发展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传统法律中蕴含着具有深层意义的社会基础思想,并且存在于中国民众的生活过程之中,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传统法律与现代社会的有机体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以传统法律制定的层面来看,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是现代法律发展的支点与起点,也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精神支撑以及文化基础。与此同时国家地域不同,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也会因为历史文化传承的原因也不尽相同,这个过程反映出了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定历史发展过程。

在加深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对社会管理以及现代市场经济具有推动作用的先进法律政策要做到继承和采纳。对我国的法律文化发展的整体历程进行分析以后发现,严格意义上的发展之路是传统的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融合的过程,强调了当前社会对于法制下中国道路的高度关注,无数的历史事实表明,我国坚持的法治道路必须与现代法治精神紧密联系,更重要的是我国当前的国情与传统法律文化的结合。

二、党建背景下传统法律文化的理性传承

1.对待传统的法律文化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自信

在我国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党建工作的内容和举措也在创新中顺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分析研究,与此同时在我党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各级部门要深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使得传统法律文化中所蕴含的民族特性以及传统文化特征尽快地显现出来,进而让其中积极的成分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伴随着依法治国国策的施行,在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传承的过程中,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是由中国的国情以及历史文化经过实践积淀演变而成的,在开展法治中国的同时,尽管先辈积淀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已经不能够适用于当前的主流社会,但已经真切地融入当代人的生活中。在当下社会快速走向法治现代化道路的同时,传统法律文化依然会以特定的方式存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当代的法律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诸如此类不同的发展方向会产生出截然不同的法治实践,这也预示着传统的法律文化自身拥有巨大的潜力,当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时,传统的法律文化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彰显历久弥坚的强大生命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社会经历了快速的发展阶段,法治的发展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转型,这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延展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当前我国需要建立的法律制度新体系是建立在商品经济之上的,而传统法律文化则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进行创建的,在经济基础上的差距以及在文化地域上的差异会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可承受范围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继承的过程中要对社会基础做到充分的考虑与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传统的法律文化保持高度的尊重,在对当时的社会背景分析后提炼出适合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的经验和智慧。

2.传统法律文化的理性传承

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自身具有极为丰富的法律内容,其严格的法律思想更是影响了制度的设计以及法律领域的各种实践,中华民族极高的智慧和创造力影响着社会的法律实践。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凭借自身稳固的体系架构以及先进的法律精神为华夏大地社会生活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从实际的意义上来讲,在继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结合自身国情进行有差别的吸收。然而在新时期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在其固有历史内涵的基础之上进行超越,根据法治中国的新时代内涵对其作出更稳定、更全面、更科学的诠释,将符合我国当前法治需求的基本内涵注入其中。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在当前开展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的背景基础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无法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从制度的层面来看,传统的法律制度在经历了不断的延续后逐步倾向完善,自身已经包含了丰富健全的法律制度内容,在对法律制度进行革新的同时,也需要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改变民众的法律观念,民众法律观念的更新也代表了民众个体逐步实现了现代化,与此同时这也是传统法律文化为现代法律制度提供创造性转换的依据。从现实的实践价值来看,虽然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一个整体不能够满足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但是合理的法律实践产生的文化内涵对构建新时期的法律制度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对于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挖掘,对其中跨越时代的先进内容予以吸纳,使其能够与现代的法律制度体系进行有机融合。而后就是现代法律制度实践的层面,完善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除了要具有丰富内涵的法律内容之外,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在漫长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而形成了条例清晰、逻辑严密的司法机制,无数的制度实践证明,传统法律文化司法机制中的科学性正是当前创建现代司法机制的重要资源,因此要在当前背景下加快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科学的转换,这将会为新时期法律制度的构建注入强大的生命力。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当前施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下,要在结合中国法律制度体系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对传统的法律文化进行理性的传承。(任立、杨柳)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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