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

  洮林草发〔2023〕27号

林草局资源处:

  按照省林长办的工作部署,依据《吉林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吉林长办〔2023〕]1号)文件精神,我市加强了林地管理,落实了文件中规定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收到1号文件后,局长组织林草局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学习1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位分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林草长办、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和林草稽查大队业务骨干为成员,我市并将1号文件转发至全市1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国有林总场,要求认真执行。

  二、摸底调查林粮间作情况。要求上述各乡镇、场组织人力,对林粮间作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帐,调查对象为凡是树垄上有树且现状为耕种农作物的地块,调查内容包括:林粮间作地块造林年度、林班、小班、树种、地块面积等内容,统一标准,做到地块应调尽调。经调查,全市林粮间作共计4443.42公顷。

  三、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针对我市气候和立地类型特点,我局统一制定了造林技术规程,造林树种科学设计,做到适地适树,尤其对盐碱地,低洼易涝地的造林树种严格把握,确保其适应生长和成活。

  四、严格管理采伐迹地。我局一直对采伐迹地实行跟踪检查,审批采伐设计时,必须到生态修复科审核更新造林设计,包乡工作人员持更新造林设计台帐督导还林。对未按时还林的林农,移交林业稽查大队处理。

  五、加大执法力度。我市林业稽查大队和当地乡镇林业站联合执法,对非法图斑的当事人和未按时完成更新造林户进行行政处罚,并告知村级林草长督促还林。对擅自改变林种的林农按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查处,并责令整改。

  六、坚决杜绝复耕复垦行为。我市退耕还林地块实行责任包保制,即每2人一组,负责3-4个乡镇。每年秋季,林业站对退耕还林小班台帐进行100%验收,包保人员抽查,发现复耕地块,移交林业稽查大队督办整改。

  七、存在问题。我市国有林总场与林场职工签订承包合同,林地已发包,涉及林场职工500多户,突然不让间种,导致国有林总场违约,资金数额巨大,无法赔偿上千万元违约金,另外,产生合同纠纷事件,容易导致大范围群体性信访事件。林地间种豆类、瓜类矮棵作物,有利于树木成活,生长,农民在间种时直接进行了林地浇水、除草、中耕等抚育工作,如果不允许间种,仅国有林总场一家每年就要多支出抚育资金七八百万元,且地方财力有限根本无法保证。在行政执法处罚上,导致前后运用法律标准不一,涉及法律层面问题将直接导致林草局处于被动局面。

  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洮南市政府网

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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