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要求和编制要点)

1、目的

确保项目的工程总体进度、关键节点、技术标准、施工平面布置及现场安全文明在满足质量标准和投资控制目标及满足营销展示要求的前提下达到合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所开发项目在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及质量监控。

3、定义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对整个项目进行通盘考虑,全面规划,以达到优化各种工序所需的人力、物力、时间,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

4、职责

4.1、项目部

(1)根据项目开发总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工程进度节点控制计划》,并落实具体控制要点。

(2)根据营销展示策划书,确定塔吊、施工电梯及悬挑外架设置等,并使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营销展示规划的要求

(3)要求施工单位定标后1周内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4)对施工单位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进行跟踪检查。

(5)当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组织设计》不同时采取有效措施。

4.2、工程管理部

对施工单位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制定检查计划。

4.3、成本控制部

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能涉及的工程造价变更的相关施工措施进行审核。

4.4、营销管理中心

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安排等是否满足营销展示及推盘计划的要求进行审核

4.5、监理单位

(1)按国家规范及项目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动态控制其执行。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落实情况;

(3)向项目部汇报现场施工的执行情况。

4.6、施工总承包

(1)编制及提交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按照经审核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需改变原施工组织设计,需报监理单位、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审批后方可更改。

(3)对于合同确定的节点工期、施工技术标准必须有详尽的保证措施(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投入计划、方案及措施),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负责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定时(周、月)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对比,按周、月编制有周、月检查结果、针对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及拟采取措施(应有相应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投入计划、方案及措施等)的周报、月报报送项目部审核。

  1. 管理规定

5.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工程管理要求,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于定标后

一周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该方案经监理公司、项目部、工程管理部

审核、工程副总审批后执行。

  1. 项目部根据项目开发总进度计划要求,于项目开发总进度计划下发3天内编制施工单位进场计划及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2. 项目部每月1日(如遇节假日应提前)之前完成本月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分解,报工程管理部及运营管理中心。
  3. 项目部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注意与公司颁布的技术标准相吻合;如审核合格则同意施工总承包商按此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2、组织施工

(1)承包商负责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需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需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副总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果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而进行施工引起施工单位的成本变化,项目部现场成本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确认成本增减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走审批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日常监督检查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该协同项目部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如下:

A、施工总承包商按照批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按项目部时间要求编制月度、周工作报告及计划,报监理公司、项目部审核。

B、监理公司、项目部审核施工总承包商、供应商、分项承包商提交的计划:

检查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分包各阶段各环节的进度是否相互衔接,对满足要求的计划予以确认。

C、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应跟踪、监控承包商的施工

组织与管理工作,施工投入和施工作业动态,发现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的施工组织方法、人员安排、工作面管理,或者施工投入不足、效率低下,影响计划实施时,应要求承包商整改。

D、监理单位及项目部负责跟踪并检查每周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每周监理

例会上核查施工总承包商所报周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监理公司月底汇总后形成监理月报并提交给项目部,项目部形成《项目月报》报工程管理部及人事行政部。

E、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应定期(每月30日节假日提前)不定期对施工单位项目

资源(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检查,并与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计划或调整计划对比,对不满足要求的应及时提请施工单位调整并应设立期限,以保证项目工程进度。

F、对于展示项目因工期紧同周期短,对比检查应到周或天,以保证展示项目

进度。

G、项目部负责检查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供货准备情况。

(3)项目部每周汇总工程的信息,形成《工程项目周报》,提交给工程管理部。

5.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要点

5.3.1、综合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应充分,包括: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甲方营销展示范围、线路、样板房位置及数量等其他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全套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地下管网分布图、现场状况等。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齐全且有深度:工程管理架构及人员配置、施工技术措施、进度总计划、施工机械状况说明及一览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现场平面布置。

(3)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本工程具体特点,提出相应措施。

5.3.2、管理架构

(1)需详细具体附表,包括项目经理、五大员、各班组长。

(2)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要求,相关人员的资质、经验、能力、配合等必须满足工程要求。

5.3.3、进度计划

(1)进度计划安排应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并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

(2)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项工程工程量、材料用量、日人工产量等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过程),并应绘制各工种劳动力分布曲线。

(3)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安排应充足,进退场时间应科学、合理,特别对需甲方限价、甲供及甲定乙供的材料、设备应有详细的限价、定板、进场计划。

(4)应明确甲方或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包括电梯、消防系统、空调、防水、铝合金、通讯系统、有线电视、高低压配电、室外给水、煤气、橱柜等等)。

(5)施工进度计划应考虑因建设单位销售需要提前移交部分的施工安排。

5.3.4、现场布置

(1)现场布置图应考虑基础、地下室、主体、装修等施工各阶段的需要(包括分期工程的上下期衔接),并应重点考虑销售需要。

(2)乙方应采取措施创造、维护良好的现场销售环境;应有具体措施配合样板房施工和对外开放

(3)平面布置应达到方便施工、易于管理、节省成本的目的。

5.3.5、质量、安全要求

(1)由于业主对房屋质量(特别涉及到使用方面,例如渗漏、裂缝、排水不畅通等)的要求高,方案中应有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制度,确保房屋的使用功能。

(2)在危险环境下施工,应采取具体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3)乙方应采取措施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如垂直运输、用水用电、加工场地等),负责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5.3.6、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措施,应根据工程需要考虑周全,并分项列明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由甲方根据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决定是否支付该部分费用。

(2)列出要编制的常规施工方案并应针对施工难点(例如后浇带、防水工程、大体积砼、转换梁、坡屋面等)编制技术方案,方案应科学、经济、方便,并计划日期。

(3)应明确乙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并由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方案、资质证书;

(4)应针对各季节的特点(如雨季等),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

(5)考虑各种备用方案,包括人力、设备、材料等,如发电机、水池等。

(6)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7)关于样板房毛胚部分的施工应有具体的措施,样板房开放后应有具体的维护办法(如防水等)。

(8)人力、设备的安排应充分,对于垂直、水平运输等关键设备应有具体可行的维修、备用措施。

6、附件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内部审批表》

3.《工程项目检查报告》

4.《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审批表》

7、其它:

1.本规定适用于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自颁布日起实施。

2.工程管理中心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3.本规定施行后,其它相同的规章制度或与之抵触的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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