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 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 本办法按照初步识别、复测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LEC安全风险评价法,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 施工单位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单位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监管责任,工程建设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保证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其它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四级风险信息,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第八条 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检查、评价、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和所属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三)掌握管辖范围内的三级及以上风险信息,建立风险值班机制,监督三级及以上风险许可备案,按要求到岗到位(最低要求见附件1: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最低要求,下同)。

(四)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四级风险作业管理信息。

第九条 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负责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施工、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掌握建设管理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建立风险值班机制,监督三级及以上风险许可备案,按要求到岗到位。

(三)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准确上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管理信息。

第十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落实风险管理要求,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风险识别、评估清册”(见附件3,下同)开展风险过程管理工作。

(二)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作业风险交底。

(三)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专题会审“风险识别、评估清册”的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

(四)监督检查风险识别、复测评估和预控措施编制及落实工作,按要求到岗到位。

(五)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准确上报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信息和风险许可备案材料。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交通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临近电情况等)等纳入设计文件,向监理、施工项目部交底施工安全作业风险。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和论证重要交叉跨越等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措施建议。

(三)按要求到岗到位。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三)检查、评价、考核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闭环。

(四)掌握承揽项目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按要求到岗到位。

第十三条 监理项目部职责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初勘,审核“风险识别、评估清册”。

(二)监督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票(见附件4)开具和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闭环。

(三)检查核实安全施工作业必备条件(见附件5,下同)、安全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关键因素(见附件6,下同)满足要求,监督检查风险作业措施落实。

(四)按要求到岗到位。

(五)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上报“风险识别、评估清册”、复测评估情况复核结果,监督施工项目部按时、准确填报风险作业信息。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办法,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履行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指导、检查、评价、考核所承揽项目各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体系,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四)建立所有承揽项目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总台帐,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承揽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风险评估和现场落实情况检查。

(五)掌握所有承揽项目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按要求到岗到位。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职责

(一)组织所有参建人员学习掌握本办法,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开展现场初勘,检查落实安全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三)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建立输变电工程“风险识别、评估清册”,及时、准确上报作业风险及控制情况信息。

(四)从“风险识别、评估清册”提取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为《施工安全管控措施》附表。

(五)组织分层办理“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A票和B票”,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六)每月组织分析总结风险控制工作,开展作业风险管理常态化检查,确保作业现场风险控制措施落实。

(七)依据现场作业条件,向监理项目部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措施,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第十五条 作业层班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班组及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学习本办法,熟悉施工作业安全风险预控流程,按要求开展现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二)执行“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落实施工现场风险管控职责。

(三)负责办理“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A票和B票”,落实作业票安全管控措施。

(四)通过信息化管理渠道,按时上报现场风险复测评估情况,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报送相关风险作业信息。

(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措施,报现场监理复核。如遇突发风险等特殊情况,可立即暂停施工作业。

第三章 施工安全风险等级识别与评估

第十六条 施工安全风险作业识别与评估

(一)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交底及风险初勘结果筛选、识别、评估与本工程相关的风险作业,形成“风险识别、评估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二)施工项目部从“风险识别、评估清册”提取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为《施工安全管控措施》附表。

(三)“风险识别、评估清册”中的风险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 施工安全风险作业复测评估

(一)施工项目部在每项作业开始前,根据风险控制关键因素评估该项作业的各项条件,任一条件不满足时,应将风险提升一级管控或停止作业,待条件满足时方可施工。

(二)施工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针对已建立的“风险识别、评估清册”,对即将开始的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提前开展复核。重点关注地形、地貌、土质、交通、周边环境、临边、临近带电体或跨越等情况,初步确定现场施工布置形式、可采用的施工方法,将复测结果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入“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B票”,作为作业票执行过程中的补充措施。

(三)现场实际作业时,发现必备条件和风险控制关键因素发生明显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变化情况报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重新组织复测评估作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第四章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

第十八条 依据“风险识别、评估清册”,在相应的施工方案中制定具体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风险预警

(一)作业开展前七天,施工项目部将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计划报业主、监理项目部及本单位;业主、监理项目部收到作业计划后分别报上级主管单位(见附件2 :XX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报表)。

(二)建设管理单位收到风险信息,和现场实际情况复核后上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四级风险作业由建设管理单位发布预警,风险作业完成后,解除预警。

(三)各参建单位收到三级及以上风险信息后,制定管控计划严格执行,并落实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

(四)省公司级单位将四级风险信息及控制情况汇总审核后报国网基建部。

(五)风险作业前一天,业主项目部将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许可情况逐级上报到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备案监督。备案内容包括:作业票、现场作业必备条件复核相关支持性材料。

第二十条 作业前复核安全施工作业必备条件,对新的环境条件、实施状况和变更情况,补充控制措施,评估项目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具体手段通过施工作业票实现。

第二十二条 施工作业票办理

(一)作业前,根据“风险识别、评估清册”及复测结果,一、二级风险作业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A票”,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B票”。

(二)填写、审核、签发施工作业票,明确分工。

(三)一张施工作业票可包涵多个工序、多个部位的多个等级风险作业,按其中最高的风险等级确定作业票种类及控制措施。作业内容、作业部位、控制措施、主要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及特种作业人员)不变时,可使用同一张作业票。

(四)对于由施工单位委托的专业分包作业,可由专业分包商自行开具作业票。专业分包商需将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报施工项目部备案,经施工项目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票。

(五)对于建设管理单位直接委托的变电站消防工程作业、钢结构彩板安装施工作业、装配式围墙施工、图像监控等,涉及到专业承包商独立完成的作业内容,由专业承包商将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报监理项目部备案,监理项目部负责督促厂家按要求开具作业票,使用本次新增的《专业承包商通用作业票(含甲供物资现场独立安装厂家)》模板。

第二十三条 施工作业票使用

(一)工作负责人进行全员交底,参与作业人员应清楚施工中存在的风险。

(二)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全员签名。

(三)每日实施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填写《每日站班会及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录表》。

(四)作业票使用周期不得超过30天。

(五)人员变更需经过工作负责人同意。对新增人员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作业票在作业全过程留存现场,工作结束后及时交施工项目部存档。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专业承包商)之间存在交叉作业时,应知晓彼此的作业内容及风险,并在相关作业票中的“补充控制措施”栏,明确需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张挂“三级及以上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见附件7),将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地理位置信息、作业内容、风险等级、颜色标示、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计划作业时间进行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各级人员掌握作业风险。为区别风险等级,三级、四级作业风险应分别以黄、橙色标和数字标注。

第二十六条 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作业,相关人员要按照“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进行作业监督检查。同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全员交底,并组织全体参加作业人员在作业票“全员签名”栏签字。

(二)每天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通过《每日站班会及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录表》进行交底。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按照作业流程,逐项确认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随时检查有无变化。作业现场风险控制关键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完善措施,重新办理作业票。在风险控制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指出、上报,并拒绝作业。

(三)监理项目部每天须进行现场巡视或旁站,并对“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B票”中的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四)四级风险等级作业时,业主项目部人员须监督现场作业过程,并对“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B票”中的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五)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按职责要求监督检查四级风险作业现场。

第二十七条 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实施期间,省公司级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三个项目部要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平台等开展动态实时监督;四级风险作业实施期间,公司基建管理部门、省公司级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要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平台等开展动态实时监督。风险监督工作包括作业实际开始时间、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核查、作业进程、作业实际结束时间、风险作业控制结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第五章 检查考核

第二十八条 国网基建部对各省公司级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

第二十九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要对管理范围内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基建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依据。

第三十条 建设管理单位将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工作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条款,并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属监理、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对项目部执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 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要将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过程管理作为主要检查内容,以检验风险管理效果。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5〕221号之国网(基建/3)176-2015)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术语及定义

(一)风险:是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及发生的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即是一个事故产生人们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不仅意味着风险的存在,还意味着风险发生有渠道和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关键因素: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风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装置及其状态。

(三)风险识别:识别风险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识别首先要确定风险因素的存在,然后确定风险因素的性质,即应识别出不同作业活动,或设备风险因素的种类与分布,以及伤害或损失产生的方式、途径和性质。

(四)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容许的全过程。

(五)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针对施工现场作业已识别出的风险因素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和实施消除、降低、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风险控制应体现成本、利益、风险三者间的关系,要从最合理、最经济的角度来处理风险,选择最低成本、最佳效益、最大安全保障的方法,制定风险应对决策。

(六)风险管理:即运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研究风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念,通过识别、评价、量化、分析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控制风险,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和最经济的科学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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