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安徽省印发《进一步深化安徽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方案》,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为科研经费使用“松绑”,最大限度赋予科研人员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方案》充分借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大包干”工作经验,结合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旨在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
坚持充分放权、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分类实施和绩效导向,安徽省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查、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明确权责边界,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红利真正有利于优化科研环境。实施范围涵盖省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科技人才类项目、科技决策咨询类项目、创新平台类项目以及科技攻关类项目。
根据这一方案,执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项目申报时不需要编制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金额。项目经费包干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用、绩效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代表研究团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按照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记者 汪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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