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1月12日电(记者邹欣媛)记者11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宁夏多举措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其中包括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增加村干部任职补贴,设立村级为民服务资金等。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少林说,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保障农村党建,宁夏将提高村级办公经费,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由每年6000元增至2万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由7500元增至3万元。同时增加村干部“薪酬”,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年任职补贴,由2009年不低于该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提高到不低于2倍。
另外,宁夏将设立村级为民服务资金,即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至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10万元。此项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对于条件较好的区、市、县三级的财政投入比例为40%、20%、40%,而对贫困人口较多的山区县(区),区、市、县三级财政的投入比例为50%、20%、30%。
宁夏还将在区市县分别设立本级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经评估预期效益较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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