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普益标准 创金合信运营服务
自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国内外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外采运营服务的方式进行中后台业务建设。运营服务本质上是借助外力进一步实现生产专业化运作,从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文首先通过阐述资管业务运营服务内涵、国内外资管业务运营服务发展情况,展示资管业务运营服务的实践路径;其次通过梳理国内公募基金公司运营服务相关政策,探寻其对中小理财机构运营管理的参考价值;接着对中小银行成立理财公司的难点进行剖析,提出理财机构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进行运营管理的核心优势;最后对中小理财机构采用资管业务运营服务的实施路径提供建议,以帮助中小理财机构加速转型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一、资管业务运营服务发展情况
(一)资管业务运营服务概述
本文所指的资管业务运营服务是指由专业的运营服务商为资管机构提供产品份额登记、估值、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材料制作等相关服务,是随着金融产业分工细化所带来的规模经济和专业化效应而产生的一种新业态。其实质在于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将中后台的某项业务或部分业务授权给运营服务商代为管理,以期利用服务商的专业能力和优势资源,实现集约化运营、减少重复建设、专注核心能力,从而实现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随着资管行业生态化发展成为重要趋势,资管机构不断释放机构间协同效应,促进优势互补、渠道共享、运营合作,资管业务运营服务成为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基金法鼓励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优秀的资管机构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于丰富的经验、专业的团队、先进的系统、强大的关系网络,为其他资管机构提供完整的运营服务解决方案。
(二)国外资管业务运营服务的发展情况
二十世纪80年代,随着资管行业快速发展,各类资管机构打破传统、专其所长,“服务专家”模式逐渐成为全球资管巨头的差异化经营模式之一,主要是指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专业资管机构为其他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清算、运营等服务的模式。这一模式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两大要素:先进的科技系统和高效率的运营体系。当前,部分实力较为领先的资管机构已向“资管机构的综合服务机构”方向拓展价值边界,例如道富银行旗下的道富环球服务(State Street Global Service)聚焦于为机构客户提供涵盖托管、基金会计、财务报表、簿记、货币汇兑、现金管理、合规监控、法律咨询、税务在内的多类型运营管理服务。
(三)国内资管业务运营服务的发展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金融机构摊子大、网点多,若独立承担前台核心业务和中后台运营管理,尤其是包含非核心业务在内的运营管理职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大程度地制约了业务高效发展。因此,在国外资管业务运营服务实践的启示下,使用外部运营服务成为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降低内耗的良好选择之一。2018年“资管新规”系列办法落地,推动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净值化运作亦对资管机构的运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一定程度上推动运营服务商集聚效应持续增强、运营服务规模不断扩大。从当前国内实践来看,在业务范围方面,资管机构采用的服务由科技系统领域和ITO模式,逐步向估值核算、会计核算等运营管理领域扩展;在服务商方面,由大型IT公司单独承揽资管机构科技功能建设的局面被打破,拥有丰富净值化运作经验的资产管理机构更多地参与到运营服务市场中来。可以预见,未来,资管行业运营服务发展潜力巨大。
二、公募基金公司拓展运营服务的相关政策分析
在居民财富不断增长、资本市场制度持续完善的背景下,公募基金发展驶入快车道,成长为资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运作的市场主体之一。同时,监管趋严推高了资管产品的投资运作精细化程度,导致部分中小型基金公司的后台资源相对吃紧。中小基金公司通过将中后台业务交由外部运营服务商打理,保持轻装上阵,将更多精力聚焦在产品设计、投研、营销等核心业务上,以提升专业化资管能力。
基于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聚焦投研建设的目标,监管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公募基金公司使用外部运营服务的相关政策,不断规范、促进公募基金行业打造竞争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
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一是允许作为基金托管人的机构范围扩大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明确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公司履行财产保管、信息披露、对财报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审查复核基金净值和申赎价格等职责;二是将基金服务机构纳入监管,规定基金服务机构为从事公募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同时,强化了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的尽职义务和未尽职处罚,有助于孕育合规文化环境,防范基金公司运营管理风险。
2017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设立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是公募基金将部分业务转交给运营服务商进行处理的首次实践,公募基金行业外采运营服务的业务模式走入公众视野。随后在2020年3月,证监会批准达诚基金通过运营服务商完成公募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业务。监管对于公募基金外采运营服务的开闸,推动基金公司开启“轻资产”运作模式,专注为投资人和合作方创造更大收益。
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专业资管机构,研究进一步优化基金公司的交易模式,将公募基金外采运营服务由试点转为常规,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能力。此举极大地促进了公募基金和资管行业良好发展生态的形成。
2022年5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公募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投资顾问、资产评估、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等业务。同时要求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展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注册或者备案程序开展业务。《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公募基金使用外部运营服务的相关规定,也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基金公司成为运营服务商指明方向。
综上所述,一方面,政策鼓励公募基金与外部机构合作进行运营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和专业化发展;另一方面,优秀的公募基金也能够通过为其他中小资管机构提供运营服务,帮助其畅通整体业务运转。
三、中小理财机构运营服务模式
公募基金运营服务经验及相关政策的持续完善,为包含中小理财机构在内的资管机构开展运营管理提供了参考与借鉴思路。一方面,监管推动理财公司成为银行理财市场的绝对主力,并对中小银行的理财规模进行控制。故对中小银行而言,若不能实现理财业务高效发展,最终达到设立理财公司的条件,则将面临理财规模存量锁定、逐步消化的困境。另一方面,中小银行若以设立理财公司为目标,需积极推动理财业务发展,而净值化转型带来的估值核算、系统建设等中后台运营将是极大挑战。因此,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运营管理成为中小理财机构内修动力、外拓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中小理财机构的运营管理难点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理财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且“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具有前中后台相互分离、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2022年以来经济复苏缓慢、资本市场交易低迷,理财产品“破净”频发,对银行理财机构的净值化运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完善的运营管理和内部治理是支撑银行理财机构净值化运作的重中之重。
在此背景下,中小理财机构应加强内功修炼,在做好产品投研和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借助外部专业机构的能力,完善中后台运营管理的各条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净值型产品的估值、会计核算、日常监控、信息披露、运营系统建设等方面,才能在符合监管导向的前提下,促使各条线业务高效运作、相互支撑,保障净值型产品投资、发行和管理。其中:
在估值核算方面,2021年9月发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理财公司于2022年全面落实新会计准则和净值计量,搭建净值体系和估值框架。但中小理财机构独立自建估值模型、金融工具计量系统的能力有所欠缺,不利于提升产品计量准确性和估值核算质效。
在信息披露及报送方面,由于中小理财机构的资管业务数据中心仍处于建设初期,资管业务的数据治理建设尚未完善,线上线下数据整合、分析、监测和监管报送、披露能力有待提高。
因此,将此类重难点业务交给运营服务商管理,成为中小理财机构快速实现分工细化和专业化、提高发展实力的主要抓手。
(二)中小理财机构采用运营服务的路径
1.运营服务目标分析
中小理财机构在外采运营服务前,需要对自身整体战略目标、业务发展现状进行充分了解,以确定运营服务的业务范围并进行效益和风险分析。具体而言:
一是确定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区分核心和非核心业务是运营服务活动的首要任务。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中小理财机构可专注核心业务的提升与发展,为非核心业务引入专业运营服务。
二是确定适合外采运营服务的业务。理论上非核心业务都可以外采运营服务,但是运营服务也存在一定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因此对于不能通过运营服务带来收益或存在风险较大的非核心业务,不宜交由外部服务商进行管理。
三是为外采运营服务做足准备。确定适合采用运营服务的业务后,需要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如调查运营服务商、了解相关运营服务业务案例、订立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的条约等,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运营服务效益和风险分析
(1)运营服务效益分析
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中小理财机构需对经营管理做出全流程规划设计,对各个业务环节投入相应的人员、技术、资源等要素,管理成本相应增加。而通过专业的运营服务商协助运营管理,可避免中小理财机构在人员培养、系统更新、研究开发等方面耗费过多前期成本,以及因经验不足导致的不必要成本。同时,将不擅长的业务转交出去,中小理财机构可以集中有限资源聚焦核心业务。美国运营服务协会数据显示,合理的运营服务协议可使企业成本减少9%,而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质量却上升15%。
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当前,金融科技进入发展新阶段,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逐步与金融深度融合。中小理财机构自研先进技术的难度极大、成本极高,且存在一定技术风险。通过外采科技系统和技术管理服务,能够以有限的成本在较短时间内获取前沿技术,实现多业务渠道数据整合,充分赋能自身业务发展。
转移和分散风险。由于资本市场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中小理财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面临例如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人力风险等风险。而中小理财机构与运营服务商之间是战略合作关系,是风险的共同体,通过双方合作能够有效实现部分风险的转移和分散,使中小理财机构能够更加从容地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并及时做出反应,满足监管、市场、客户等多方面的要求。
(2)运营服务风险分析
服务持续性的风险。运营服务的合作期限一般较长,期间受业务需求和展业环境的变化,运营服务商能否持续提供优质服务或存在一定风险。
信息安全风险。运营服务会使中小理财机构和运营服务商产生信息交换,运营服务商的“不忠”行为或将导致中小理财机构信息泄露,带来信息安全风险。
(3)运营服务效益和风险权衡
基于运营服务的效益和风险分析,为有效降低风险,实现运营服务效益最大化,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明确运营服务需求。中小理财机构需要首先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实行运营服务的业务和范围,同时通过成本和效益定性、定量分析,确认运营服务的效益是否大于成本。
优选运营服务商。在运营服务决策前,对运营服务商进行全面考核,结合运营服务的业务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运营服务商,优选经验丰富、技术过硬、信誉良好,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
订立完善的运营服务协议。中小理财机构在与运营服务商签订运营服务协议时,需格外关注日常的作业流程规范、监督检查、定期沟通、修正改进、纠纷解决等机制。同时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确保运营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构建良好的风控机制。中小理财机构应构建合理的运营服务风控机制,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3.运营服务商选择
完成前述运营服务分析后,可以对运营服务商进行筛选。结合国内资管行业特性与监管情况,运营服务商可从以下两类中选择:
第一类是具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和券商。拥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和券商往往规模较大、拥有强大研究团队、配备先进科技系统,整体专业水平较高,在私募基金的中后台运营服务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第二类是具备运营服务业务资质的公募基金公司。202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业务。专业的公募基金公司及其专业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募基金公司)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公募基金公司对接托管机构众多且关系良好,能够高效协调运营管理;二是公募基金公司在估值清算、信息披露、科技建设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较高,拥有丰富的净值化管理经验,能够提供专业咨询建议;三是公募基金公司主责运营管理的部门层级较高,能够保证业务独立和风险隔离。更重要的是,随着“资管新规”的持续推进,监管对公募基金公司与理财公司在运营方面的要求更加“趋同”,二者的运营管理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因此,对于中小理财机构而言,专业、可靠、“相似”的公募基金公司可以作为第一选择。
4.运营服务模式选择
中小理财机构可以利用公募基金公司的专业运营系统、技术和团队,获取估值核算、登记注册、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以及基于前述服务延伸的数据分析、信息披露的相关材料制作、投资比例监控和产品设计研究等服务。
在估值核算方面,公募基金公司运用专业能力为中小理财机构构建各类交易流水、清算流水、金融工具数据集,并按照会计准则、交易惯例和监管要求,对产品的核算、记账、持仓合规监控、对账检查、损益分析等提供辅助管理服务,帮助中小理财机构实现净值化运营。
在信息披露及报送方面,公募基金公司充分利用输入的产品数据、交易数据、估值数据等,协助编制向监管报送的监管报表以及向投资者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性报告等披露文件,提升客户黏性及合规经营水平。
综上所述,中小理财机构通过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及报送等经验尚浅或投入成本较大的工作授权和转交给专业的公募基金公司,集中精力进行前台销售端和投资端建设,能够极大地降低后台运营成本、有效实现核心业务聚焦、加速步入净值化发展正轨,从而降低中小理财机构的盈亏平衡线,提升市场竞争力,走向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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