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精简版)(仓库管理制度简约版)

1目的

为规范仓库管理,对在仓库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接收、搬运、贮存、防护与交付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原料、辅料、包材仓库。

3职责

仓管员负责原辅材料的接收、搬运、贮存、防护、交付工作。

4工作程序

4.1接收

4.1.1采购员采购的物资必须开具缴库单方可入库,开具入库单时必须提供购物发票。

4.2贮存

4.2.1原辅材料在入库贮存前应由品管部作相应的检验。

4.2.2所有物资的贮存应分门别类、标识清楚,便于查找。

4.2.3对需贮存的物资应满足产品规定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

4.2.4库内物资摆放应离墙大于等于20公分、离地大于等于15公分,留有不低于45公分宽的检查通道,码放高度应不超过规定,要按方便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生产日期为准)要求进行摆放。如果有的原料和包装材料没有注明准确的生产日期,则应该在库位表和库存记录上标明该物料的接收日期和过期日期。这些信息应记录在物料收货单上,并贴在栈板上或最下层朝外的箱子上。原料库还要考虑方便除霜要求进行摆放。

4.2.5保管员应保证库房的清洁卫生,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要求。

4.2.6保管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原料库如发现制冷效果不好造成产品有可疑的质量问题,应在通知工程部的同时,会同质检员对产品重新检验。

4.2.7保管员要做到物、账、卡相符,账目清晰,并定期(要具体明确)盘点库存,仓库保管员和供应部采购员要做到日清日结,并与报表进行核对。

4.2.8物资发放应严格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生产日期为准),发现超期或变质的物资要及时处理并做好标识加以隔离,不得使用过期原辅包材料。如果工厂需要对某批并非最早生产日期的产品提前发货,必须在发货前得到该客户的书面许可。

4.3防护

4.3.1入库贮存的产品应明确标识、分类码放。

4.3.2根据产品情况,保管员对库存的物资做好防潮、防腐、防霉、防鼠、防火等工作。

4.3.3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4.3.4保管员对库存的物资有责任及时检查、整理,防止损坏或丢失。

4.3.5根据物资不同的温度要求,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且对于选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设定温度调整,保证产品不因温度影响而发生质量变化。

4.3.6运输工具要彻底清洗和消毒,防止产品受到污染或损害。

4.3.7物资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防止产品损坏或溢出。

4.4交付

4.4.1计划室提供的本月需求物资计划数字与仓库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单。

4.4.2按请购物资数字进行验收物资。

4.4.3调拨转发的物资应按要求办理退、缴及出库手续。

4.4.4交付过程必须把好产品质量、数量关,对不合格产品拒收。

4.5摆放

4.5.1在搬运时应根据物资的特点、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选择合理的摆放工具和合理的摆放位置。

4.5.2搬运摆放产品必须轻拿轻放,码放整齐,防止产品损坏。

4.5.3货架上物资摆放要求,下层货架摆放物资不能超过八层,中层摆放物资不能超过七层,上层摆放物资不能超过六层。

4.5.4落地(有垫板)摆放的物资,根据物资的特点和形状,确定摆放的高度,但最多不能超过20层。

4.5.5最后交付的物资应摆放在仓库的最里面,不能压的物资应摆在上面。

4.5.6不同品种或不同部门之间的物资应作明显标识,避免翻找而造成混乱。

4.5.7搬运过程中注意物资的外包装不被破坏,防止标贴脱落造成模糊不清。

4.5.8搬运时要保持车身平稳,防止因剧烈震动造成产品倒塌错位。

4.5.9搬运出库过程中,严禁丢失或改变产品的原有标识,若发现丢失或标识不清,应重新检查确认补做。

5追责机制(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制度解释权归仓储部。

某年某月某日

原创:微信公众号《供应链重构》,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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