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累计发生额:1.41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兴业金雪球优先系列

● 现金管理期限:无固定期限,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金额:万元

(四)公司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买卖及损益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3、兴业金雪球优先系列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赎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现金管理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进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均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无法进行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委托理财合同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付永领先生、黄镔先生、王书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的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薪酬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淼晶、王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李明东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逐项表决,选举以下董事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选举李明东先生、刘锋先生、董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明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张海霞女士、黄镔先生、蔡维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海霞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选举黄镔先生、付永领先生、刘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黄镔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选举付永领先生、张海霞女士、李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付永领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逐项表决,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一)聘任刘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蔡维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董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安太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聘任于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聘任朱贵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聘任朱芳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朱芳莹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意聘任朱芳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树勇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

李明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清华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建龙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荣获中国杰出管理人才、河北省优秀企业管理者、河北省企业改革模范、河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河北省“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李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刘锋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第十一织布厂职员,胶州锋华加油站经理,胶州路通工程公司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誉董事长、战略顾问。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华电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763,037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蔡维锋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员工、H型钢设备科科长、机动部部长助理,东方绿源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蔡维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萍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董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5,000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黄镔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宏集团综合部部门助理,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投行二部部门副总经理,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丰资本(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和丰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付永领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系副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工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法国INSA大学/IMAGINE公司访问学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教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付永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张海霞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教授,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商学院副教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何树勇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监察员、主任助理、副主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副处长。现任河北津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内审部主任。何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安太武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原胶州市铁塔厂技术科科长、加工车间主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长,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太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于丽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丽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3,700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朱贵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诸城车辆厂财务科长,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青岛融逸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贵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朱芳莹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朱芳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绍兴路支行

● 现金管理总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金雪球优先系列、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

● 现金管理期限:无固定期限,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为提高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1号)核准,公司向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0,870,865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6,444,401元。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收到募集资金376,144,401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费3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376,444,401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3,546,104.5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898,296.41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5号《验资报告》。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四)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兴业金雪球优先系列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金额、期限、收益分配方式符合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金额、期限、收益分配方式符合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47%,本次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5%。本次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均可随时在理财交易时间赎回,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无法进行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五)委托理财合同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何树勇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何树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刘雪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刘雪香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市场服务部主任。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物流部顾问,烟台金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铺集分公司负责人。刘雪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837,240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李明东先生、副董事长刘锋先生、董事李京霖先生、董事王志刚先生、董事蔡维锋先生、董事董萍女士、独立董事黄镔先生、独立董事付永领先生、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李明东先生、刘锋先生、董萍女士,其中李明东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张海霞女士、黄镔先生、蔡维锋先生,其中张海霞女士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镔先生、付永领先生、刘锋先生,其中黄镔先生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付永领先生、张海霞女士、李明东先生,其中付永领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何树勇先生、监事会副主席刘雪香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王保德先生。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聘任刘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聘任蔡维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董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安太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贵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芳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何树勇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京霖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开大学出版社实习编辑,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部长助理,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津西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京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志刚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经理。现任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副经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保德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操作工、车间副主任。现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王保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2-00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附件: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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