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海市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9年12月15日经上海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其会员使用的工会经费。

二、经费来源

工会经费来源于会员缴纳会费。会员缴纳会费的具体金额和比例由各级工会根据会员实际情况确定。

三、经费支出范围

1. 工会组织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的会议、培训、调研、检查、验收等活动支出;工会组织的文艺活动支出;工会组织的体育竞赛支出;工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支出等。

2. 工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职工安康保险费用、职工福利支出、职工培训支出等。

3. 工会工作经费支出。包括工会工作所需的物资、设备、器具和办公用品等支出。

四、经费审批权限

1. 各级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工会审批。

2. 上级工会应当对下级工会经费支出进行指导和审核,并告知其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五、经费管理

1.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经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 各级工会应当制定经费预算,并定期进行预算审查和审计。

3.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六、其他规定

1. 各级工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会员的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宣传教育,引导会员合理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工会活动。

2.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有序、高效。

上海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上海市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更加规范和严格的保障,有利于促进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应当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为建设更加繁荣、和谐的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年10月12日 下午3:46
下一篇 2024年10月12日 下午3:5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