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山东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省制定了《山东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收取的会员会费、工会活动经费、工会经费开支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工会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组织成员参加各种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组织为会员提供的各种服务所需的费用;工会组织办公经费及印刷费;工会组织成员的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费用;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费用。
办法规定,工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开支。工会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批,并报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办法规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会经费收支记录、审计制度,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办法规定,工会经费必须用于工会组织的工作和会员的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工会经费。
山东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制定,加强了工会经费的管理,保障了工会组织的工作经费,促进了工会组织的工作和会员的服务,为建设法治山东、和谐山东做出了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山东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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