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提高文化站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现将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县境内所有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经费来源
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主要用于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创作生产等方面。社会捐赠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设备和物资采购、文化活动补贴等方面。
三、经费支出
1.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包括文化站场所装修、设备采购、网络安全等方面。
2.文化活动组织支出。包括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等方面。
3.文艺创作生产支出。包括文艺作品的创作、表演、展览等方面。
4.其他支出。包括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
四、经费管理
1.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拨款的一定比例和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虚报、冒领、截留、贪污。
2.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必须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3.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必须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规定
1.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必须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2.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必须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必须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以上就是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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