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必须自觉遵守以下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遵守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2、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各类医疗机构需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选择采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全面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明码标价要做到真实明确、标示醒目。
3、医疗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医护人员和收费人员遵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自律意识,规范收费行为,服从价格监管,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
4、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文件。
各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1)不得违反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2)不得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相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3)不得有违反规定的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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