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管理制度(企业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我公司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销售部门及渠道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应贯彻少数精锐主义的原则。精锐者即将精神或体力都须全力投入工作中去,从而使工作具有高效率、高收益、高分配的人。

第四条 销售业务的事务范围如下:

(一)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

(二)从定价、报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实务;

(三)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

(四)代理店与特许经营店的管理;

(五)广告、宣传业务;

(六)开发。

第二章 市场预测

第五条 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同时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第六条 通过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第七条 清楚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己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八条 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外贸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九条 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外贸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第三章 经营决策

第十条 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部提出初步的年产品销售方案,报请董事会审查决策。

第十一条 经过董事会会议讨论,确定年度销售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销售计划在策立之前,应先就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做对照后再立案。

第四章 订货

第十三条 受理订货的合同,原则上以文书方式,双方互相交换,如此才能使与顾客订立的契约内容确实。

第十四条 营业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货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经过等等。

第十五条 采购部应随时调查原料及材料的进厂情况,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销售部门。

第十六条 采购部应针对生产委托单及库存表进行检查,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销售部门。

第十七条 销售部门须及时发出订货的出货传票,并依照规定的顺序送交各关系部门。订货的出货传票,在必要时尚须附上订货明细表、订货说明、包装细节等。出货传票的记载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发出订正后的出货传票。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八条 务必严格遵守交货的日期。为达此目的,要不断与顾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设计迅速确定。

第十九条 当生产接近完成时,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日,通知交货对象。如交货有迟延之虑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

第二十条 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产品的发送是依据出货传票来进行的,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

账簿的记载、传票资料的发出及整理,须以互相牵制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须要求其统一与合理化。

第二十二条 关于不良品的退换及免收费的交货品等,遵照另行规定来进行。

第六章 报价

第二十三条 报价分为标准产品的报价与特定产品的报价二种:

(一)标准产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标准规格商品的报价。

(二)特定商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未列出价格或标准规格品以外的商品的报价。

一般地,产品基价由销售副总经理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裁决。对于长期客户、进货量大的客户,如报价与基价有显著差异或交易条件特殊、对日后销售有重大影响者,应由部门经理请示上级裁示后行事。

第二十四条 报价的裁决基准。标准产品和特定产品的售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

(一)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5%~20%的售价,由董事长裁决。

(二)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0%~15%的售价,由销售副总经理裁决。

(三)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5%~10%的售价,由销售部门经理裁决。

第二十五条 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报价表来进行报价。

第七章 降价销售事务处理

第二十六条 营销人员自行判断降价与否,原则上适用于以下情况,但特定商品除外:

(一)客户支付额中未足×元的尾数;

(二)支付额达×万元以上时可以有1/1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能超过××元;

(三)支付额未满×万元,但在×万元以上时可以有1/1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得超过××元。

第二十七条 大量订货、特殊订货及客户降价要求超出规定限额时,营销人员须提交降价销售申请。

降价销售申请提交给业务部,由业务部转交上级审批,特殊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请求总经理裁决。电话申请批复时营销人员须补送降价销售申请。

降价销售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者留存以作降价销售的凭证依据;另一份送交业务部审查后,经营业部长送交总经理裁决,如总经理同意,返交业务部,再由业务部转交商品管理部。

第二十八条 实施降价销售时,必须填写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第二十九条 降价销售业务的清单处理应遵循以下条款:

(一)降价销售业务传票由营销人员保存,留作降价处理凭据之用;

(二)降价销售业务传票本传票由营销员转交给客户;

(三)降价销售通知单交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四)降价销售统计单存业务部作统计资料之用。

第八章 货款回收

第三十条 务必设法使产品销售后的货款顺利回收。因此,除了需尽快采取请款手续外,在货款收讫之前,必须经常留心其发展。

第三十一条 销售货款的回收事务须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当交货完毕时,销售部门须连同出库单及其他必要资料,寄出请款单,交由销售经理室依规定盖章后,提交给客户。

(二)销售经理室在收到前项的请款单时,应将内容与订货单做成查核档案后,登录请款登记簿中,然后送交销售部门经理认可盖章后,回复给销售部门。

(三)如顾客没有特别指定时,请款单则以本公司所规定的格式为准。销售部门应准备好请款单的登记簿,翔实记录。

(四)当顾客汇款进来时,销售部门应填写传票,将款项登录进款通知簿后,交给财务部。

(五)财务部为证明已确实收受进款时,应在进款通知薄的收款栏中盖上负责人员的印章,然后送交销售部门。

第三十二条 有关款项的催收是由销售部负责督促,销售部必须把相关资料记入收款预定表中。

第九章 销售合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在销售合同号码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产品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需依照销售合同来进行。如果是依照订货书的话,原则上须填写订货书来代替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文本的交换发生困难时,也务必设法取得足以证明的文书。

第三十四条 销售合同若由顾客一方做成,则须注意对其记载的内容是否与本公司所提的报价内容相符,并做好详细的检核工作。若销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负责制作,由须依照另外所规定的文本格式为标准。

第三十五条 销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销售部门负责保管。因此,销售部门必须备有合同登记簿,将规定的内容记入其中。

第三十六条 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则另行规定。

第十章 客户管理

第三十七条 对于客户管理,则应依其分类,决定例行月份的拜访及预定次数。另外,在开拓新客户方面,应设定每月的开拓预定数,进行有计划的业务拓展活动。

第三十八条 对于旧客户及新客户的订货及估价,须迅速、秘密地探听清楚,尽早做好交涉工作。

第三十九条 对于同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出货实绩须经常探究、调查,借此总结自己在接受订货方面难易。另外,也可依此发觉自己在预估上的疏漏原因,借此修正生产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第四十条 对于旧客户及预定客户方面的资料,则应建立客户资料卡,记录下列所规定事项,并随时注意修正其内容:

(一)资产、负债及损益;

(二)产品的种类项目、人员、设备、能力;

(三)销售情况、需求者的情况;

(四)付款实绩、信用状况;

(五)过去的客户与交易情况;

(六)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

(七)公司内部下单手续的过程;

(八)付款的手续过程;

(九)行业的景气状况;

(十)组织薪资、人员。

第四十一条 经常与旧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探寻订货情况及其公司的需求,并设法延揽交易。关于以上各项,可于必要时召开研究会或联谊会,以促进其成。

第四十二条 交易成立时,如需提供谢礼或礼金给斡旋者或相关人员时,应事先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

第四十三条 销售部门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应请示销售副总经理的裁决而后行事。

第十一章 广告、宣传

第四十四条 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唤起需求,帮助销售计划的推行与完成。

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时,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能够最有效的运用。

第四十五条 在做广告时可利用下列各种方法:

(一)营业介绍;

(二)目录;

(三)报纸与杂志的报告;

(四)产品照片;

(五)广告卡;

(六)问候卡(包括贺年卡);

(七)网络宣传文字与动画;

(八)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要闻。

在实施前项所列广告时,应于各年度终了前,制订明年的计划来执行。但营业介绍、目录及产品照片则随时视情况必要时制作。

第十二章 书信等资料管理

第四十六条 营业书信资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项:

(一)书信、电报(发文、订单);

(二)估价单、订购单、请购单、规格明细单;

(三)交货单;

(四)请款单;

(五)收据;

(六)备忘记录。

第四十七条 交易上的发文资料,原则上都须复印并制成副本保存。另外,发文资料上盖契印或负责人的印章。

第四十八条 所有的书信资料,都应编列收受号码,并记入受信簿中,盖上收受日期印章。

第四十九条 处理中的文件,应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类、归档:

(一)估价文件资料:将交易客户与自己公司方面的估价资料,依照发生的顺序,归类或存档;

(二)订购资料:依照顺序将契约书、请购单归档;

(三)有档资料。

第十三章 会议、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 销售副总经理应定期召集销售部门经理,举行年度、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月份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借由讨论来制订销售计划。

第五十一条 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于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开,会议目的在于审议下年度的订货受理计划的方案。

月份销售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审议销售计划的妥当性。

每月进款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制订每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审议。

第五十二条 营业部必须将每日的活动及业务处理状况记入日报表,经由经理向总经理提出。

第五十三条 销售部应根据每月及上个月订单量、转拨余额、本月接受订货的总额、本月的交货额、生产额、未收款项余额、各项接受订货的产品内容等等制作成月报表,并经由经理审核后转呈报告给总经理。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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