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系统显示的登记信息并不完整,通过企业工商内档可以进一步核实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债务人(指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通过企业工商内档获取股东实缴出资信息后,对于未按时实缴出资的股东,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此,则需要获取股东的身份信息以便于提起诉讼或后续执行,通过企业工商内档可以有效获取股东的身份信息及其联系方式。(注:通过企业工商内档也可以有效获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及其联系方式)
本团队提供有偿查询合肥市内企业工商内档服务(仅可用于诉讼等合法维权目的),有需求者可留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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