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制定了《市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市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一、市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1.1 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2)具有合法的科研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
(3)具有独立的科研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说明书;
(4)具有完整的科研项目资料和实验数据。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说明书;
(3)经费预算;
(4)其他相关材料。
1.2 项目审核
市科技发展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进入项目执行阶段。
1.3 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科研项目管理机构管理;
(2)科研项目经费应当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执行,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经费;
(3)科研项目应当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确保实验安全;
(4)科研项目应当遵守科研道德,不得违反伦理和法律。
1.4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2)项目验收应当由市科技发展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
(3)项目验收结果应当符合项目实施时的预算、进度和质量要求。
1.5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1)科研项目应当建立项目库,实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科研项目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对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二、市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1 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2)具有合法的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
(3)具有独立的科研项目预算报告和项目说明书。
2.2 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科研项目应当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者科研项目管理机构管理;
(2)科研项目经费应当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执行,不得虚报、冒领、套取经费;
(3)科研项目经费应当用于科研项目的开展,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3 经费审计
市科技发展主管部门应当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4 经费监督
市有关部门应当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以上就是《市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市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的实施,将为市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动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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