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设计方案的公告(内蒙古智慧党建信息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立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涵盖组织、干部、人才等组织工作主要业务,旨在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人才、群众提供功能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将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各方优秀互联网生态资源,为全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建设统一的公共基础应用服务平台,打造统一的手机移动端APP和门户网站入口,设立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和服务等重点功能板块,各地区各单位在该平台上开展特色应用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对于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把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打造成为辨识度高、有影响力、体现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内蒙古民族特色的优秀品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区“智慧党建”品牌名称、徽标(LOGO)、主题口号及官方卡通形象设计。现将征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二、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并且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品牌名称

1.具有时代气息,语言简洁,文字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2.体现新时代党建特色和内蒙古民族特色,体现内蒙古自治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内蒙古自治区党建工作日新月异的发展面貌和诠释“智慧党建”品牌精髓。

3.限定在8字以内。

4.品牌名称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名称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与含义。要求与品牌名称同时递交。

(二)徽标(LOGO)

1.徽标(LOGO)设计要体现时代气息,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易懂、易记、易推广。

3.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

4.徽标(LOGO)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徽标(LOGO)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与含义。要求与徽标(LOGO)同时递交。

(三)主题口号

1.具有时代气息,语言简洁,文字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

2.体现新时代党建特色,体现内蒙古民族特色、文化底蕴和地域特征。

3.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够深刻诠释“智慧党建”品牌精髓。

4.限定在20字以内。

5.主题口号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主题口号设计的理念与思路。要求与主题口号同时递交。

(四)官方卡通形象

1.官方卡通形象设计应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能够反映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的品牌形象。

2.官方卡通形象设计要体现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建设的主旨精神,体现内蒙古民族特色和中华文化内涵。

3.具有高度的适用兼容性,可广泛适用于二维、三维动画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4.官方卡通形象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官方卡通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

7.官方卡通形象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官方卡通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官方卡通形象名称的含义。要求与官方卡通形象同时递交。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件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相应的《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

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二)报送方式

应征作品及相关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作品、《报名表》《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设计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品牌名称、徽标(LOGO)、主题口号及官方卡通形象的征集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超过上述时间,不具有应征资格;作品评选审核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5日;评选结果公示为9月20日。

(四)报送地址

交付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综合楼4楼405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联系人:高金锁

电子邮箱:nmgzhdj@163.com

联系电话:0471-4826758

(五)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名称、徽标(LOGO)、主题口号及官方卡通形象。

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拥有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名称、徽标(LOGO)、主题口号及官方卡通形象的最终权利。

(二)奖励办法

1.对应征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名称中评选出5项入围奖,每项奖励人民币500元;对成为品牌名称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与成为品牌名称的奖金不叠加。

2.对应征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徽标(LOGO)中评选出5件入围奖,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成为品牌徽标(LOGO)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与成为品牌徽标(LOGO)的奖金不叠加。

3.对应征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主题口号中评选出5条入围奖,每条奖励人民币500元;对成为品牌主题口号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入围奖与成为品牌主题口号的奖金不叠加。

4.对应征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党建”品牌卡通形象中评选出5件入围奖,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成为品牌卡通形象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与成为品牌卡通形象的奖金不叠加。

(三)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

(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六)评选揭晓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电子邮件延误、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能及时完整的传输到征集方,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者同意其对应征作品所享有的全部知识产权,按照应征者签署的《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所述处理。《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的签署是应征作品评选的必要条件。

(四)应征者同意其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应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签订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的签署是应征作品入围的必要条件。

(五)所有入围作品著作权将归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将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宣传、出版、展览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著作权,投稿者一经投稿即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上规则。

(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收到应征作品时起即享有全部应征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并可做出版、发表及宣传的用途及行使其他作品的非人身性权利。

(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报名表及应征作品著作权归属承诺书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北疆先锋党建云”官方网站htpp://www.nmgdj.gov.cn自行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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