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虚增收入漩涡中的瑞幸咖啡,实际在上市前曾披露过内控的“重大缺陷”。
南都记者查阅发现,根据2019年的上市资料披露,瑞幸咖啡发现的重大缺陷是,公司缺乏足够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他们在应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则方面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缺乏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要求相适应的财务报告政策和程序。
瑞幸咖啡对此称,正在执行一些措施,以解决已经查明的重大弱点和不足。
1 上市资料曾披露:财务内部控制存“两大重大缺陷”
在上市资料中,瑞幸咖啡表示,如果未能实施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能无法准确报告其经营成果、履行其报告义务或防止欺诈,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瑞幸咖啡表示,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而言,瑞幸咖啡和瑞幸咖啡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瑞幸咖啡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两个重大缺陷。
据悉,按照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制定的准则的定义,“重大缺陷”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因此,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不存在合理的可能性及时被预防或发现。
根据披露,瑞幸咖啡发现的重大缺陷是,公司缺乏足够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他们在应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则方面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缺乏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要求相适应的财务报告政策和程序。
彼时,瑞幸咖啡称,正在执行一些措施,以解决已经查明的重大弱点和不足。截至该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补救措施仍在进行中。
2
第二财年需填写管理层内控报告,符合“新兴成长性公司”资格要求
根据要求,对于一家上一个财年的营收低于10.7亿美元的公司而言,瑞幸咖啡根据《就业法》(the JOBS Act)的要求,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emerging growth company”)的资格要求。
南都记者查阅获悉,受有关规定影响,新兴增长型公司享受某些见免报告或一些适用于其他上市公司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或第404节)免除审计师认证要求。《就业法》还允许新兴成长型公司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非上市公司。
瑞幸咖啡选择利用这种豁免,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
不过,在瑞幸咖啡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后,预计将承担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努力以确保符合第404节和美国证监会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public company),受到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约束。《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要求,从瑞幸咖啡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二份年度报告开始, 在20-F表格当中填写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
此外,一旦瑞幸咖啡不再是《就业法》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他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瑞幸咖啡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此外,即使瑞幸咖啡管理层认为瑞幸咖啡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但是瑞幸咖啡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了自己的独立测试之后,如果对瑞幸的内部控制或控制被记录、设计、操作或审查的水平不满意,或者如果对相关要求的解释与瑞幸咖啡不同,可能会因为存在重大缺陷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不利意见。
瑞幸咖啡还表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瑞幸咖啡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对其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及系统造成重大压力。瑞幸咖啡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评估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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