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措施及成效)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协办”)成立以来,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聚焦侦协办实质化运行,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多举措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为加强协作联动,该院通过提前介入、座谈会商等方式,将侦协办工作与侦查监督有效衔接。侦协办从案件入口做好分流,对于案件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统一移送审查起诉,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缩短办案期限,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由侦协办牵头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攻坚,确保案件诉讼质量。

  该院加强外部监督,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通过侦协办以检察意见的方式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发现存在的社会治理漏洞,充分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如该院在办理一起发生在宾馆的刑事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宾馆在接待未成年人时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遂向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在全县开展专项检查。2022年以来,该院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9件。

  该院还加强内部协作,将侦协办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形的线索,及时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纠正其违法行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核查出有司法人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提升检察监督刚性。

  (姚文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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