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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9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委组综〔2018〕60号)有关规定,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7日期间出生)。
(五)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责任心强,具有较高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专业不限。报考者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必须在2018年8月7日(通告发布日期)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9月20日前取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泉州市2018年度计划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549名,作为县(市、区)统筹管理、街道(乡镇、园区)专职从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编外合同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如下:
(一)鲤城区99名。其中,江南街道12名,浮桥街道13名,金龙街道13名,常泰街道12名,开元街道15名,鲤中街道14名,海滨街道10名,临江街道9名,高新区1名。
(二)丰泽区98名。其中,东海街道17名,城东街道15名,北峰街道15名,华大街道9名,东湖街道10名,丰泽街道10名,泉秀街道10名,清源街道12名。
(三)洛江区38名。其中,万安街道13名,双阳街道14名,河市镇4名,马甲镇3名,罗溪镇2名,虹山乡2名。
(四)泉港区19名。其中,山腰街道5名,后龙镇2名,涂岭镇2名,南埔镇2名,界山镇2名,峰尾镇2名,前黄镇2名,泉港石化工业园区2名。
(五)晋江市9名。其中,青阳街道3名,梅岭街道3名,罗山街道3名。
(六)石狮市27名。其中,凤里街道11名,湖滨街道9名,宝盖镇6名,高新区1名。
(七)南安市48名。其中,溪美街道5名,柳城街道8名,美林街道3名,省新镇1名,仑苍镇4名,英都镇1名,诗山镇1名,罗东镇1名,梅山镇1名,洪濑镇2名,康美镇1名,丰州镇1名,霞美镇6名,官桥镇5名,水头镇5名,石井镇3名。
(八)惠安县100名。其中,螺城镇17名,螺阳镇12名,涂寨镇6名,山霞镇6名,崇武镇8名,小岞镇5名,净峰镇6名,东岭镇8名,东桥镇5名,辋川镇5名,紫山镇6名,黄塘镇7名,惠东工业园区5名,泉惠工业园区4名。
(九)安溪县35名。其中,凤城镇13人,城厢镇6人,参内乡4人,湖头镇2人,官桥镇3人,龙门镇4人,光电产业园2人,EC产业园1人。
(十)永春县15名。其中,石鼓镇4名,五里街镇3名,桃城镇3名,东关镇3名,永春工业园区2名。
(十一)德化县 45 名。其中,龙浔镇16名,浔中镇12名,盖德镇1名,三班镇1名,龙门滩镇1名,雷峰镇1名,南埕镇1名,水口镇1名,国宝乡1名,赤水镇2名,美湖镇1名,大铭乡1名,春美乡1名,上涌镇1名,汤头乡1名,葛坑镇1名,桂阳乡1名,杨梅乡1名。
(十二)泉州开发区2名。
(十三)泉州台商投资区14名。其中,洛阳镇3名,东园镇4名,张坂镇4名,百崎乡3名。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以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为职位进行报考,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县(市、区)。县(市、区)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不足1.5: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减少招聘名额由泉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对外公布。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进行报名,应在2018 年8月21日9:00至8月28日17:00,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费用标准为每人80元。
报名时,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于未通过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考者可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报考系统的申诉渠道向泉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和申诉。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8月30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于申诉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统一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为客观性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党建基本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三)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泉州市区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泉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8年9月30日后通过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从报考各县(市、区)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一)考察。报考者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的报考者被考察前,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缺席、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因考察、体检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县(市、区)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递补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不再重新安排递补。
六、岗位分配
(一)选择岗位。通过考察、体检的合格者在指定时间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集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选择街道(乡镇、园区)拟招聘的工作岗位,笔试分数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如报考者缺席或放弃选择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如因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选择岗位的报考者多于招聘名额的,由各县(市、区)按照1:1比例增设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增设的招聘名额不纳入递补和调剂范围。
(二)人选调剂。因没有合适递补人选、递补人选不合格、报考者放弃选择岗位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申请调剂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笔试成绩合格且未选择岗位的报考者中,采取自愿原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选择缺岗的岗位。考察、体检、选择岗位时缺席、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报考者不列入调剂人选。如调剂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调剂。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由各县(市、区)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报考者中择优确定,并在泉州人事考试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用岗位、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县(市、区)委组织部安排拟聘用人员到街道(乡镇、园区)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如有试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者,缺额不再递补。
八、薪酬待遇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实行分级管理,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街道(乡镇、园区)党(工)委具体管理,纳入社区工作者序列,实行在册备案,专职从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基本报酬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建立与岗位等级、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待遇,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电话咨询。
鲤城区:0595-22355682;丰泽区:0595-22503025;
洛江区:0595-22633677;泉港区:0595-87991102;
晋江市:0595-85684827;石狮市:0595-88737783;
南安市:0595-86385153;惠安县:0595-87399428;
安溪县:0595-23266373;永春县:0595-23896800;
德化县:0595-23581771;泉州开发区:0595-22353020;
泉州台商投资区:0595-27398893。
(三)报考者在笔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网上报名采用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工具。
(五)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六)泉州人事考试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七)本次招聘的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泉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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