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百问丨三亚市政府如何做好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 2023-07-15 18:27 发表于海南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开通“自贸港百问”栏目,对企业高度关注、广泛惠及的政策进行梳理和提炼,以问答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更多政策信息。
为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方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哪些领域?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取直接投资或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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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指的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项目单位将本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策划、建设等管理行为,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给相关专业建设管理机构代理项目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具体负责项目策划、建设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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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单位指的是哪些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且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代建单位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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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不实行代建制?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单位建设的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在5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全资子公司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
(三)经市政府分管项目单位的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批准特殊情况需自行组织建设的项目;
(四)其他依法依规不实行代建制的情形。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不得实行代建制。
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根据自身建设能力,自主选择是否实行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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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代建的项目,其项目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在项目前期研究阶段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功能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报批手续;
(二)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代建、监理单位开展招标工作,签订有关合同,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合同责任;
(三)审核并汇总上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
(四)负责组织或委托代建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依法进行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的招投标活动;监督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五)审查参建单位提出的用款拨付申请,并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用款拨付;
(六)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负责组织或委托代建单位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办理结(决)算,组织项目移交手续;
(七)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落实;
(八)负责做好项目核销、资产入账、权证办理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九)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对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建项目的检查、监督、考核等工作;
(十)协助、配合、支持代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及项目单位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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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依照代建合同约定对代建项目的工期、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要履行哪些相应职责?
(一)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协助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二)协调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优化工作,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
(三)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协调组织施工图设计和优化工作,实行限额设计以及项目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核实施工图设计内容和规模及预算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和规模及概算,核实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协助开展施工,并协助做好相关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四)协助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手续;
(五)受项目单位委托,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依法进行招标活动,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开展招标工作及签订有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将招标投标和中标合同等情况报项目单位备案;
(六)根据工程进度协助项目单位审核项目用款拨付申请;
(七)根据项目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和投资控制情况;
(八)受项目单位委托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办理结(决)算,组织项目移交手续;
(九)负责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组织项目的施工管理,对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等承担责任;
(十)受项目单位委托,做好项目核销、资产入账、权证办理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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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可以同时管理多个代建项目吗?
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并向项目审批部门及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名单、项目代建方案。项目经理可以同时管理多个代建项目,但管理的代建项目原则上概算总投资总额不得超过5亿元,且管理的代建项目个数最多不能超过4个,其中:概算总投资为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代建项目经理不允许再管理其他代建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的项目,代建项目经理管理代建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概算总投资为5000万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项目,代建项目经理管理代建项目最多不超过3个;概算总投资为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项目,代建项目经理管理代建项目最多不超过4个。其中,概算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且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本条款所称概算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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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管理费是否能调整?
代建管理费一经确定,不再因为人工、物价、税率、汇率、利率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但因政府或项目单位原因导致项目投资超过原定范围正负30%以上时,代建管理费可做相应调整,但代建合同明确约定不予调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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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以围标、串标等非法行为谋取中标;
(二)将所承担的项目代建工作转包或分包;
(三)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代建管理目标;
(四)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及其它服务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降低工程质量和标准,损害项目单位的利益;
(五)投标文件承诺的管理团队不到位或部分到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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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的生效时间是?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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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办法》内容还有哪些疑问或者想了解投资三亚相关事宜,欢迎拨打三亚全球投资服务热线4009-5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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