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2019年12月31日)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为准确把握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前进方向,切实加强我省少先队工作,提高少先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的贺信精神,立足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坚持少先队作为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基本政治定位,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的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听党话、跟党走。

2.目标任务。构建吸引力、凝聚力更加健全的党团队一体化组织体系。加强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充分保障少先队工作经费。实施少先队活动课程,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提高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完善少先队员成长成才激励机制。打造专业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推动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双线晋升”。教育引导新时代少先队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二、着力推动全省少先队事业取得新发展

3.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共青团要履行好全团带队职责,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团的整体工作格局,把谋划、部署、推动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工作的重要内容,选派优秀的干部从事少先队工作。要从项目设计、活动开展、宣传报道等方面加大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力度。省、市(地)、县(市、区)团委要将团的工作经费按一定比例用于少先队活动,为少先队员健康成长和少先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4.加强各级少先队组织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少先队改革方案》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时召开少代会,完成换届工作。省、市(地)少代会每5年召开1次,县(市、区)少代会每3年召开1次,学校少代会每学年召开1次。加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建设,县级以上少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并形成制度,履行好职责。实行由省、市(地)、县(市、区)团委和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担任本级少工委主任的“双主任”制度,共同承担领导本地区少先队经常性工作职责。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由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学校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学校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将中小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落到实处,将少先队考核纳入中小学党建考核内容。

5.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建好建强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鼓号队。拓展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将全省传承红色基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军训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实践体验基地、科普基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科学馆,向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免费开放。发挥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活动阵地作用,突出实践育人作用。

6.加强少先队活动项目建设。开展队前教育、党史国史和少先队史教育,加强少先队政治启蒙教育。抓住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通过升旗仪式、入队仪式、祭扫仪式,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创新“红领巾心向党”、“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争做新时代好队员”、“48个生活细节”等少先队品牌活动。

7.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将少先队活动课列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保证不同学段课程安排。建立系统规划、有效衔接、分层实施的学校少先队教育科学体系。保证课程内容和课程质量,突出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内涵。将少先队活动课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安排,各级教研机构设立少先队专兼职教研员,各中小学建立少先队活动教研组。

8.构建少先队员成长激励体系。

尊重少年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认知规律和行为特点,构建“外在激励+内在激励”的成长激励台阶,形成从队前教育到团队衔接的阶梯上升路径,真正做到无缝对接。根据队章制定入队规程,设计少先队员证、成长手册,规范队前教育课程,系统推行分批入队。构建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少先队分层组织教育内容体系,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增进对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感性认同。根据少先队教育的灵魂和时代内涵,构建和推行立体的荣誉激励体系。积极开展好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和“向上向善好少年”、“好习惯之星”寻访活动。

9.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中小学建立少先队大队、中队,规范少先队标识使用和入队、建队、离队、少代会、中队会、大队会等少先队组织生活。探索雏鹰假日小队、各类“红领巾小小志愿者”等组织建设形式。坚持和规范少先队民主选举、定期轮换制度,加强对少先队骨干的指导培养,使少先队骨干在少先队组织生活、班级管理、活动开展中发挥作用。各级少先队组织、集体积极开展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的评选、宣传活动。

10.加强少先队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注重发挥媒体矩阵作用,有效传播少年儿童思想引领主旋律。依托少先队手机报、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加强校园少先队媒体建设,增强传播的广泛性和影响力。鼓励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与少先队组织合作,开设少年儿童频道和专栏,开发适合少年儿童特点、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节目和内容。发挥《小雪花》等队报队刊作用,共同担负起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少年儿童成长规律研究,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的主责主业,从实现组织使命和独特功能的高度,逐步形成高质量、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

11.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配齐配好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建设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少先队岗位、竭诚服务少年儿童的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省、市(地)按同级团委中层标准配备,一般为非领导职务,专职专用;县(市、区)在同级团委或教育部门设置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按县(市、区)团委或教育部门中层标准配备;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可由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兼任。中小学设置专职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健全完善少先队辅导员三级培训体系,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每位辅导员每年24小时培训目标。将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电视台)、鼓号队培训、队会课、少先队骨干培训等各项活动按标准折算,计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量。

12.实现少先队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推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中单设思政类科目,实行名额单列、标准单列、单独评审。支持少先队辅导员参评学科教师职称或思政类教师职称,实现“双线晋升”。将大队辅导员、其他学科教师兼任的中队辅导员的任职年限,按照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课时折算为学科课时或思政课课时。将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的各级团委、少工委颁发的各种少先队工作奖励和研究成果与中小学教师在学科教学、思政课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大队辅导员享受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的标准为大队辅导员发放中层干部补贴。非班主任担任中队辅导员的应享受班主任津贴待遇。

三、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1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的战略高度重视少先队工作,在研究制定涉及少年儿童的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和重视少先队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同志每年要定期听取少先队工作汇报,参加少先队活动。要加强少先队工作人才培养,为优秀少先队工作者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4.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总体格局。各级教育部门要深刻认识少先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时代使命,共同担负起做好少先队工作的责任。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领域的重大事项和重点改革中,与基础教育改革同部署、同落实。中小学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小学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

15.切实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探索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与少先队联合开展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包含少先队工作经费,必须予以支持和保障少先队工作开展。

16.大力营造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合力,推动少先队事业实现新发展。探索少先队工作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障少年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少年儿童,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共同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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