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街道 提升效能:临沂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近日

中国网《巡礼齐鲁看党建》专题

对临沂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报道

现予以全文转发

以飨读者

赋权街道 提升效能:临沂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价值追求一致、覆盖对象重合、工作内容交叉、工作方式互补,具有紧密耦合关系。作为城市管理的最基层单位、城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何深化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建对基层治理的引领作用,是城市管理改革中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

对此,临沂市以政策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全力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的僵局、各自为战的困局,加强各领域党组织互联互动机制建设,以赋权街道为抓手,推动行政管理权限下放,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升街道综合管理效能,助力城市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赋权增能

下放街道“五项权力”,提升街道承载能力

之前的属地管理中缺乏统筹区级部门的能力资源,如今将对县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五项权力”下放给街道,“就好比让上级围着下级转,机关围着基层转。”兰山区兰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房庆良说,兰山街道以“做强街道”为背景动因实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比如,区级部门派驻的6个市场监管所和8个派出所实现了“令行禁止”,做优做实了综合执法权,在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上,我们街道也有了规划参与权。

临沂市推动13个县区全部建立下放“五项权力”制度,充分发挥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赋予了街道党工委五项权力,作为做强做实街道的“关键实招”,让街道说话更管用、干事更有劲。

赋权街道 提升效能:临沂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王金金摄)

兰山区打破街道不能考核部门的传统做法,认真落实“街道评价结果至少占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的30%、派驻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的60%”要求,制定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以街道为主考核区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通过日常考核、述职测评等方式形成对派驻机构的评价意见。在人事任免上,着力破解街道对区直部门任免派驻机构负责人“被动接受”的弊端。明确调整派驻机构负责人必须征得街道同意和支持;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也由区直部门转到街道党工委,考核优秀的比例占30%,并且该部分指标由区内统筹,不占用街道名额,真正为街道在管人用人上增添了“抓手”。

依托“兰山街道城市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兰山街道在实现一体化办公基础上,打造了集诉求收集、平台指令、矛盾调处、联合执法、问效反馈等为一体的闭环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厘清区街事权,梳理区、街道两级职责交叉不清的重点事项,公布十大重点领域161项共有事项清单,全面清楚区级与镇级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构建起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房庆良表示。

去年临沂商城市场分局撤销后,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商城范围内成立了6个市场监管所,并在任命6个所长前书面征求了街道意见。街道经过集体研究后认为某同志不适合担任所长,对此,兰山区市场监管局重新选派新的人选,并在书面征求街道同意后进行了任命。

“在对派出机构的考核评价权中,派出部门考核40%,街道占考核指标额度的60%,以街道为主进行考核,做实了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罗庄区罗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董字亮表示,“这是其中一项制度。此外还有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制度,以及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调整征得同意制度。”

通过街道参与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进一步减少部门对街道的管理事项,增加部门对街道的服务事项,从而使机构行使职责更为灵活,街呼区应的局面顺势而成。

哨响人动

做实“一个执法办公室”,提升街道执行能力

党建引领一盘棋,基层治理一张网。“将打通断头路、拆除违建、开放公园等群众诟病的痛点变为社会治理的亮点,这一切得益于罗庄区罗庄街道综合执法权改革试点。”董字亮表示。

罗庄区围绕创新执法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统筹全区执法力量,组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推动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实现机制重构、力量重组、流程重造、要素重整。通过探索建立基层综合治理新路子,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赋权街道 提升效能:临沂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1 6 N”联合执法机制。围绕凝聚街道各方执法合力,解决权力下放后街道执法力量分散、难以“握指成拳”问题,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县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权,整合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力量,建立“1 6 N”联合执法机制,提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

罗庄区在街道范围内,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原城管执法的基础上,将应急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5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统一交由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由街道进行统筹使用。与此同时,明确各执法部门主要职责、确定部门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累计重新明确各类事项600余项,敦促各部门种好“责任田”,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比对实名制数据库,切实摸清五大领域13家执法队伍及含有部分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人员、执法办案数量等情况,并列出清单,厘清改革“家底”。

罗庄区罗庄街道按照“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根据案情性质、复杂程度、执法强度,确定执法人员谁牵头、谁立案、谁参与;针对难以处置、情况复杂的“钉子案件”,由街镇提出要求,统筹全区执法力量开展集中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进行联合惩处,严厉打击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实现“快呼快应”,真正做到“五根指头变成拳”,全面破解基层执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在街道一处1.3万余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拆除过程中,由街道“吹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以及公安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硬核拆除、合力攻坚,仅用8小时全部拆除完毕,不仅极大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者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更是罗庄街道推进基层执法治理的一个缩影和生动案例。

综合执法是赋能扩权,“民呼我应”是减负增效。过去,基层政府治理效能往往无法量化考核,“接诉即办”通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三项数据将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干部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全力优化布局“15分钟服务圈”。

实体化运转综合执法办公室。将执法权限、执法人员、工作经费下沉至街道,下沉人员的党组织关系、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街道管理为主,有效推动综合执法办公室实体化运转。同时,在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使用等政治待遇,以及基层工作补贴等经济待遇方面进行了明确和倾斜,提高了基层待遇和吸引力。通过做实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真正破解了街道没有执法权、执法力量薄弱等难题,让最靠近一线的同志工作有职有权、干事有心有力。

“在科学规范‘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部门机构下沉,兰山街道统筹协调功能进一步强化,‘1 6 N’联合执法模式渐成。”房庆良表示。通过实体化运作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配备1名副科级副主任和3名工作人员专职专干,统筹指挥和整合调度公安、司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现在只要街道有需求,区执法部门都能第一时间靠上来,共同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问题。”房庆良说。

健全流程促进机制规范。健全完善了“受理–派发–处置–督办–考核”闭环处置机制,发挥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小、快、灵”的特点,根据收集、受理的各类信息,随时呼叫其他部门参与。完善治理平台,落实“街呼区应、上下联动”要求,建立街道“呼叫”、部门“响应”功能模块,对街道无权独立处理的事项,通过平台呼叫责任部门联动解决,大大强化街道统筹协调指挥的能力。

去年7月,兰山街道市场监管所接到12345投诉,举报一个商场售卖假冒伪劣的服装,市场监管所立即派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总共发现365件货物,货值超过了五万元,达到了行刑衔接的标准,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向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了汇报,由综合执法办公室下达指令,要求辖区北园路派出所进行联合办案。北园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和市场监管所联合进行处置并将涉案物资扣留,涉案人员控制。紧接着将案件移交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和立案处理。此类案子如果放在以前,需要经过区市场监管局和兰山区公安分局进行协调,需要沟通的时间更长,这样可能会打草惊蛇,造成货物无法进行扣留,无法及时挽回消费者的损失。有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以后,办案效率会更高更快捷更高效。

顶层设计

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街道统筹能力

按照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临沂市全面落实上一级联席会议吸收下一级党组织成员参加的规定,印发《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22个城市街道全部建立健全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和职责任务,定期沟通协商,上下协同解决问题。

优化调整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省市县区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情况,紧密联系街道需求和基层治理服务实际,增加部分沟通联系比较频繁、业务功能与街道关联高的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真正让成员单位覆盖到街道需要的各个方面,更方便借助这个制度平台来有效沟通、衔接议事。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社区“全科窗口”的指导和落实工作,通过实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让便民服务延伸到社区居民的房前楼下。兰山区通过推进“全网通办”,设立66处便民服务站(点),下放工商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135项便民服务事权,砚台岭社区居民在社区网格服务中心办理了全省第一张营业执照。

为了真正实现简政放权,着力解决“权、责不一致”的问题,罗庄区依法将点多面广、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到街道,按照“费随事转、事费配套、资产随人走”原则,对下放机构的资产一并划入驻地街道。同时,按照严格准入、统一审核的要求,建立政务事项准入制度,明确了由“部门提交申请—相关部门集中审核—区政府审定”的政务事项下沉程序。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研究将城市社区建设、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政策措施,在规划阶段开始立项、审批、把关,从源头有力保证了社区有场所干事。

在街道层面,明确街道社区联席会议由上级党员领导干部召集,由县区帮包街道的县级领导作为街道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召集人,有效提高了县区直各部门的重视程度,让联席会议运转更流畅,推动和协调能力更强。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各类问题,遇到难事大事,街道在向召集人汇报后,可以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大大提高了联席会议服务街道工作的时效性,有力确保了整合各种力量倾斜街道、倾斜一线的效果最大化。

兰山区兰山商城管委会党委书记刘爱友(正县级)作为召集人,牵头召开联席帮包街道兰山街道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区直各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对一些需要多家单位联合解决的基层治理协调事项,各部门表示积极稳妥、快速推进实施,会议协调解决了兰山街道在“五项权力”下放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有效激发和调动了联席会议制度活力,保证联席制度作用效果发挥。

罗庄区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首问负责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重大执法事项无缝对接的基础上,街道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执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考评机制,对不依法依规联合组织执法活动或因强制执法队伍违规执法导致执法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全方位为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抓创新、促融合、聚合力,党建引领共创美好城市,齐心共建城市美好生活。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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