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员工关系,包含劳动关系,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各种关系。员工关系管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员工档案管理、员工沟通管理、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的个体咨询与帮助、员工投诉与纠纷、员工的活动与关怀等几个方面。
关于员工关系的管理制度,可以参考下列模板内容制定。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员工关系管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 凡公司正式全职聘用的员工必须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四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
第五条 跨公司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
第三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信息,维护好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第九条 公司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1、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保密协议》、《培训服务协议》等;
2、员工录用与转正的相关资料;
3、员工教育经历证书(复印件);
4、员工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5、员工培训记录;
6、员工薪酬调整记录;
7、员工岗位调动记录;
8、员工考核、奖罚记录;
9、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等记录;
10、员工个人资料有变更的,如住址、电话、婚姻、子女状况等。
第四章 员工沟通管理
第十条 公司执行新员工带教制度,由部门主管担任本部门新员工的带教师傅。带教师傅的职责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帮助本部门新员工熟悉部门运作流程,保持与人力资源部的沟通,反馈新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
2、主动为新员工解答疑难,帮助新员工处理各类事务;
3、转正前对新员工做出客观的评价,以此作为新员工的转正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员工的内部沟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职前沟通
2、试用期间沟通
3、转正沟通
4、工作调动沟通:
5、离职面谈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渠道建设,在确保沟通渠道畅通的同时,不断拓展沟通渠道,为员工提供规范、透明的沟通平台。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将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公司领导与公司员工围绕特定专题进行沟通、座谈,为员工创造与公司领导直接交流的机会。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随时关注员工内心感受、思想动态,主动与员工沟通,及时帮助员工解决困惑、困难、疏解抱怨。
第五章 员工满意度调查
第十五条 公司于每年12月组织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第十六条 公司对员工满意度调查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维护被调查人的隐私,以取得真实、客观的满意度调查结论。
第十七条 公司于12月底前组织完成员工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编制形成员工满意度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情况综述,包括调查目标和范围、总样本数、问卷回收率、有效率等;
2、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包括总体满意度指标、各分项满意度指标、满意率分析等;
3、存在的问题、改进要求和预防处理等;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员工满意度调查结论,组织研究影响员工满意度原因的分析,并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建议,以推动员工满意度的提升与公司管理的改善,同时对“整体员工满意度调查”中排名末两名的部门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第六章 员工的个体咨询与帮助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提供内容涵盖公司福利、法律、心理、公司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咨询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不能给予正确、合理的答复时,报总经理给予答复,并将问题和答复加以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员工交流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员工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及时而全面的答复。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开办咨询讲座、研讨会等,帮助员工提升与解决思想上的疑问。
第七章 员工投诉与纠纷
第二十三条 员工投诉处理的责任部门
1、人力资源部对于员工的投诉提供帮助和引导,为员工提供有效的申诉渠道;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问题的反馈及处理,部门内无法处理的可提请人力资源部协助。
第二十四条 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或直接向总经理进行投诉。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接纳投诉,视情况直接给予员工答复,或交由人力资源部给予答复或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接纳投诉,并允诺3个工作日内给予初步答复,不能给予明确答复或处理时,报总经理给予答复或处理。
第二十七条 投诉与纠纷发生时,人力资源部主要承担安抚、引导及调解责任,并根据公司制度、规定为员工提供解决帮助,主要包括如下:
1、劳动合同纠纷,具体包括合同订立与实施纠纷,合同解除纠纷;
2、薪酬福利纠纷,具体包括薪酬纠纷、考勤纠纷、奖惩纠纷及社会保险纠纷;
3、劳动安全保护纠纷,具体包括劳动安全纠纷、劳动保护纠纷及职业病纠纷。
第二十八条 投诉与纠纷处理后,人力资源部需跟进员工动态等后续工作,并将事件归档整理。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收集员工动态信息,提前预防和处理员工关系危机(如谣言、怠工等),必要时制定预案。
第八章 员工的活动与关怀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定期安排每年一度的员工体检。
第三十一条 工会向员工表示节日和喜庆事项的问候与祝福,生病及丧事、分娩代表公司向员工表示慰问。
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收集员工对于开展业余活动的意见,与相关部门组织研究可行性,并给予反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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