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接待管理工作,逐步促进公司接待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结合前期各类宾客来访参观所积累经验,特修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用于规范公司各类宾客人员来访的接待管理工作。
3、主要内容:
3.1管理原则
3.1.1归口管理原则
3.1.1.1政府主管部门(含市、区、镇)领导、重要新闻媒体记者、公司领导所安排的其它单位领导人员来访,由行政部门牵头、公司各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接待事宜工作。
3.1.1.2非涉及公司层面直接与各部门联系工作的一般外单位人员来访或涉及较强业务性接待事务,由对口部门具体负责接待工作,行政部门提供协助。
3.1.1.3公司客户来访、归口由销售部牵头负责。
3.2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3.2.1来访人员
3.2.1保安电话被访者,确认无误后在保安室登记,登记完成在门卫室领取临时出入牌。
3.2.2受访人员(或指定人员)前往保安室接待来访者并将来访者直接带往受访地点(或部门)。
3.2.3来访结束后,受访者或(受访者指定人员)带来访者按路线回到门卫处,并将临时出入牌归还至门岗处后即可离开(如携带工厂内物品离厂需受访者提供《物资放行条》给来访者,门卫回收《物资放行条》并确认无误后及时予以放行)。
3.2.2保安
3.2.2.1保安人员须问询来访人员事由,回复并进行《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并安排来访人员在门岗处等候并联系受访部门人员前往接待并发放临时出入牌。
3.2.2.2保安须安排来访车辆停车位(送货车辆要引导司机按规定路线行驶并时刻关注送货车辆动态)。
3.2.2.3车辆离厂时进行登记(送货车辆需打开车厢检查并给门岗递《物资放行条》并确认无误后及时予以放行)。
3.2.3受访部门
3.2.3.1协助来访者在门岗进行《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
3.2.3.2提示来访者厂区内禁止随意走动,受访完毕后将来访者原路送行至门岗处。
3.2.3.3认真做好接待过程中归属本部门职能工作要求。
3.2.3.4其他:办公楼/楼外、公共区域卫生、各参观场所应提前打扫干净,各部门各自搞好本办公室卫生—行政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
3.3接待流程及来访分类
3.3.1有预约;保安接待来访者并通知受访部门→受访部门接待→离厂→保安进行离厂登记。
3.3.2无预约;外来人员到门岗→门岗询问并登记→电话确认通知受访部门→受访部门前往门岗处接待→来访者离厂→门岗进行离厂登记。
3.3.3应聘人员;由保安人员带到人力资源招聘处面试→面试结束有人力资源部人员陪同离厂。
3.3.4若是特殊访客(如拆迁信访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故意蓄意滋事者等)来访,门岗应做好解释工作,劝说其离开。对劝说无效,仍强行入内滋事者,门岗可拨打报警电话(110),请公安机关出面帮助处理,同时向行政部门情况。
3.4车间准入类别、审批流程及相关要求
3.4.1车间参观
3.4.1.1审批流程:陪同人员填写《车间参观准入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负责人审批。
3.4.1.2陪同标准:相关对口部门负责人陪同。
3.4.2外部人员维修
3.4.2.1审批流程:外部人员(含外部技术员、设备供应商售后人员、设备维修员等)进入车间维修陪同人员填写《车间维修准入申请表》(附表五)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4.2.2陪同标准:由及生产部、设备部人员按车间要求带入车间维修。
3.5重大接待要求
3.5.1凡来公司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团、重要嘉宾,由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接待工作、安排讲解员(原则上以PPT讲解和现场讲解相结合方式进行),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各自环节接待讲解工作,公司领导全程陪同。
3.5.2重要来宾来访参观时,各环节接待责任人、讲解员要热情、认真、主动详细介绍本部门/环节运作细节,做到言简意赅、百问不厌、热情周到。
3.5.3重要参访人员离开,由接待人员陪同送车,如有公司赠送的记念礼品一定要提前送到来访人员车辆上或者直接递交到来访人员手上。送车时,须等到来访人员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后方返回。
3.6附则
3.6.1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接待标准或未经批准自行接待宾客,或接待工作中不作为为来宾服务过程中出现纰漏,在月度考核中减责任部门经理和责任人5分。
3.6.2在接待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月度考核中直接责任人打0分。并根据情况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3.6.3在接待过程中,因企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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