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各住宅物业项目: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我街道正式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及要求发给你们,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准备材料
请各物业企业、项目严格对照评选标准,选送具备物业行业工作经验、专业性强、服务质量好、业主认可的从事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一线从业人员,填写《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推荐表》(见附件)。
01 评选范围
本市从事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
02 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
2.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第三方劳务派遣的员工;
3.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年及以上;
4.服务质量高,为业主提供优质和贴心的服务,得到广泛认可;
5.在物业党建、疫情防控、社区治理、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公示
参选人为项目服务人员的,须经其所在项目的社区(村)或街道(镇)同意后,在其服务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7个自然日,并留存公示照片。参选人为公司管理人员的,须在其公司显著位置公示7个自然日,并留存公示照片。
三、报送材料
《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公示照片报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其中项目服务人员要求为海淀区辖区住宅物业项目;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公司注册地属于海淀区。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按要求于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版拍照或扫描)报送至上地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物业管理)。纸质版待初审完成后另行通知提交。
四、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选。
2.在评选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向项目经理、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工程维修人员、客服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倾斜,把一线岗位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事迹总结出来,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的过程,成为广大员工自我教育的过程。
3.参选人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相关信息咨询 请拨打联系电话:82785552)
上地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北京市首届“最美物业人·北京榜样”推荐表
编辑 | 舒云
审核 | 党群工作办公室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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