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主要统计指标台账设置(建筑业如何建立统计台账)

来源:江苏省住建厅

省厅: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主要统计指标台账设置(建筑业如何建立统计台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主要统计指标台账设置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21〕316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再提升,对我省建筑业企业统计电子台账设置规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计台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统计台账建设是《统计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是《统计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为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保障统计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统计法》二十一条对统计调查对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作出规定。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严格规范的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二)统计台账建设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统计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三大职能,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是保证咨询和监督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通过科学的方法,采集到真实准确的数据,才能够开展高质量经济发展监测评价,更好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实准确反映我省建筑业经济发展状况,更好推进建筑强省建设。

(三)统计台账建设是企业内部统计管理的需要

企业依法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各项指标数据的填报必须有符合制度要求规定的依据作为支撑。加强企业内部统计管理,建立规范完善的统计电子台账,一是强化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手段,提高企业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数出有据”;二是提升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基础信息的维护,实现统计数据的标准化生产,减少统计数据加工整理过程中的错误;三是企业通过日常台账的维护,在报告期可以输出准确的统计报表数据,避免繁琐的整理、计算,进一步减轻企业统计人员负担,同时提高统计基础数据生产的抗干扰能力。

建立统计台账,不仅对上报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所帮助,同时也有利于统计调查对象对自身信息的收集和积累,能够让管理人员全面、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效益等各种情况,从而对制定发展策略起到较大的参考作用,是一举多得的举措。所以,各级统计机构、建筑业行业管理部门及列入统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充分认识统计台账的重要意义,并将这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适用范围

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内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业企业),在年度统计报表及定期(季度)统计报表中的生产、财务、劳资等方面的主要指标。

三、建筑业统计电子台账的主要内容

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均应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并建立统计台账。

《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统计指标数据上报的要求,结合我省建筑业统计工作实际,融合了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基层统计工作者的智慧共同研究开发的集建筑业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和统计报表指标数据计算和企业统计管理于一体的统计信息系统,符合企业统计数据生产的流程规范和统计管理要求,并在长期使用中获得广大建筑业企业的一致认可,为提升我省建筑业统计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省建筑业企业一般应选用《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作为建立企业统计电子台账的系统平台,并按统计报表制度相关规范和系统平台的操作要求对企业原始记录和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数据维护。

建筑业企业建立的统计台账内容主要包括:

(1)建筑业生产情况统计台账。包括签订合同台账、建筑业总产值台账等。

(2)企业财务状况统计指标计算台账。包括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劳动工资、应交增值税等内容。

四、建筑业统计电子台账规范设置的具体要求

(一)原始记录及台账的要求

1.建立健全原始纪录

(1)生产统计:工程建设合同、施工任务单、开(竣)工报告单、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用工考勤表、单位工程项目当月进度表(施工产值计算清单)、项目监理验收记录、监理报告、材料领用单等。

(2)财务统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表等。

2.台账设置规范要求

企业按要求建立统计台账后,对各项统计台账的日常登记必须严格执行“据实登记、数出有据”的原则,根据相关原始记录记载的内容进行数据维护,不得以计划定数据,更不得虚构捏造数据。统计台账数据填报依据的原始资料均需留存备查。

(1)签订合同额台账:应在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根据的施工合同文本记载的相关内容,逐项、及时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开工竣工时间、实际开工竣工时间和签订的合同额、施工面积等内容,并附加合同文本相关内容复印件备查。

(2)建筑业总产值台账:应根据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自行组织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编制、经项目监理单位签章的施工进度确认监理报告记载的施工产值数量进行登记。尚未取得项目施工进度确认监理报告的可暂以工程项目当月进度表(施工产值计算清单)、工程款审批表等施工现场原始资料进行登记,取得项目施工进度确认监理报告后按确认产值据实调整。

(3)竣工产值(竣工面积)台账:应根据企业承揽工程施工项目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内并容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出具的工程验收鉴定合格证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决算文本所记载的竣工工程产值总量进行登记。房屋竣工面积和价值也应根据上述原始资料记载的验收合格面积进行登记,房屋建筑以外配套工程的竣工价值不应在房屋竣工价值中登记。

(4)企业用工情况台账:应根据企业承揽工程自行施工项目各个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考勤表及公司管理人员信息表按施工项目分类汇总,进行企业用工情况台账登记。

(5)劳动工资台账:应根据企业承揽工程自行施工项目各个施工现场劳务派遣人员应付薪酬记录、单位在职人员应付薪酬记录进行登记。

(6)财务状况主要统计指标台帐:应根据企业财务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相关会计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二)统计台账的填写。建筑业企业应依据原始凭证或相关记录,按照统计指标的指标解释和计算公式,逐项填写建筑业企业统计台账中涉及的统计指标。台账的记载必须与原始资料数据一致。当月(季)统计台账编制完成并与原始资料核对无误后,经部门负责人或统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为填报当月(季)各项统计报表的依据。

(三)统计台账的修正。企业按报表制度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过程中若发现数据有误需要修正,应按有效原始凭证及时调整统计台账记录,保证联网直报平台最终上报数据与统计台账一致,修改内容应盖章或签字。

五、主管部门职责

各级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应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制度,定期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与当地统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一致性抽查,推进建筑业统计台账制度落实。

六、建筑业企业职责

(一)设立健全原始记录。根据统计台账设置和台账数据登记的要求,设立与统计指标相关的、符合制度规定的各项施工生产和财务统计的原始记录凭证,做好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规范编制统计台账。要按照台账编制流程,及时准确编制统计台账,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无误。按照编制完成后的统计台账填报一套表制度中建筑业企业应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严格遵行账表一致的原则,保证统计报表数据与统计台账和原始资料数据的一致性。

(三)及时保存统计台账。统计台账年终要进行存档。建立电子台账的企业,年终应打印成册进行存档。统计台帐与原始凭证均应存档备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至少保留两年。

各单位应根据我省建筑业企业统计电子台账设置规范工作意见,认真落实建筑业统计台账登记规范要求,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加强与当地统计部门沟通配合,切实提高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为服务我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建筑业统计数据。

附件:1. 签订合同及工程结转情况台账

2. 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台账

3. 分包出去的工程施工情况台账

4. 企业财务状况主要指标台账

附件下载-苏建函建管〔2021〕316号.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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