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北京市理工学校为了规范北京理工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运作,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发展条例制定的。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人应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3)经费预算书;
(4)研发场地证明;
(5)其他必要的文件。
1.2 学校科学技术处将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项目进展
2.1 项目申请人应定期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汇报项目进展,并提交以下文件:
(1)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2)项目验收报告。
2.2 学校科学技术处将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并在项目进展到一定程度时组织验收。
三、项目验收
3.1 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1)初步验收:项目申请人应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学校科学技术处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收到验收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正式验收:项目验收委员会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2 项目验收委员会由学校科学技术处、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四、项目经费管理
4.1 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经费预算书和使用方式进行管理,并保证专款专用。
4.2 项目申请人应定期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并提交以下文件:
(1)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2)经费预算书使用变更申请。
五、其他规定
5.1 项目申请人应对项目申请、进展、验收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学校科学技术处将及时处理。
5.2 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抄袭、剽窃等行为将被视为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对其进行处理。
北京理工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保障北京理工科研项目规范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制度,它为科研项目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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