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可分为十大类别,即一类履历类材料、二类自传类材料、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四一类学历类材料、四二类专业技术职务类材料、四三类科研成果类材料、四四类培训类材料、五类政审类材料、六类党团类材料、七类奖励类材料、八类处分类材料、九一类工资类材料、九二类聘任类材料、九三类出国(境)类材料、九四类会议代表类材料、十类其他类材料。
一类
履历材料
履历材料:主要是《干部履历表》
《干部履历表》十年需更新填写,当更新时,干部档案管档部门会通知干部个人领取《干部履历表》,干部个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交由本单位统一移交到管档单位。
二类
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干部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干部自传同样为十年更新。
三类
考核鉴定类材料
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最常见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要将单位考核组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和干部个人意见填写完整,再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后由各单位集中移交。
四一类
学历学位材料
学历学位材料:干部取得的各类全日制或在职学历、学位类材料。
一般在职学历材料在毕业后校方会交给毕业生本人接收,而干部个人要及时将完整学历学位材料移交到管档单位,保证学历信息同步更新。
四二类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四三类
科研成果及学术评鉴材料
科研成果及学术评鉴材料: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四四类
培训类材料
教育培训类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一般由培训单位或机构负责移交。
五类
政审类材料
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各类政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在档案审核中形成的“三龄一历”或“三龄两历”认定、“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核工作专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等材料,在干部任前审核工作中形成的“任前审核登记表”等。
政审类材料一般由审核、审计或认定批准单位部门移交。
六类
党团类材料
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类材料,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
其中入党材料在干部转正后由审批上级党委移交其管档单位,不属于归档范围的入党材料不能随意丢弃,有条件的支部应成立党员档案室对不进入干部人事档案的入党材料统一集中管理。
七类
奖励类材料
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中只收集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奖励与表彰,单位、系统的奖励表彰材料不需提供。
八类
处分类材料
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
该类材料应由给予处分单位负责移送,主要包括纪委、监察委、人民法院、公安局等单位。
九一类
工资类材料
工资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材料。
工资类材料是每年必有材料,工资异动审批登记表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集中移送;参加社会保险材料是认证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由干部个人提供给管档单位。
九二类
任免、聘(录)用材料
任免材料: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
任免类材料一般由材料办理单位移送,但新进人员和人员调动时产生的《新进及异动人员审批表》和办理人员退休时产生的《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相关工资和退休费待遇备案表》是由干部工作单位办理,单位应在办理完结一月内及时移交。
九三类
出国(境)材料
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九四类
会议代表材料
会议代表类材料: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
十类
其他可参考材料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
干部新进或异动调动时《人员编制审批表》由干部所在单位在办理完审批手续后移交管档单位。
来源:衡山微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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